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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是科幻作家在抒發自己對科幻文學的熱愛,並不是在下定義。

其次,在“是”或“叫”字兩邊的內容必須全等。屬於一邊的每一個案,都必須屬於另一邊,反之亦然。而概括不全面!盲人摸象,是許多科幻定義的根本問題所在。他們看到了一部分科幻小說,而沒有看到另一部分。

更為重要的是,如果離開寓言,回到現實生活中,盲人如果真的只摸到象的一部分,常識便告訴它,還有其它地方要去摸索。單有一條尾巴、或者一條腿、或者一隻耳朵、一段身軀的動物無法存活。但文學作品都是以個性存在的,一篇的生存不依賴其它篇。因此,往往一個人看到三五篇、七八篇科幻小說,就認為自己看到了大部分、或者主流的科幻小說。片面的概念來自片面的見識。,

由於科幻文學不斷推陳出新,越是早期的概念,越無法包容後面的新作。比如,雨果根斯巴克(Hugo Gernsback)下的頗具古典色彩的科幻定義:一定要某方面多多少少有科學的根據或背景的小說,才是科幻小說。在他尚存人世的時候,大量與科學毫無關係的科幻小說就已經問世,並倍受歡迎,甚至成為經典。這個定義自然就過時了。

又比如,雷布拉德伯裡(Ray Bradbury)下的定義:科幻小說是真正關於未來的社會學研究,作者所相信的事物將會成雙成對的發生。其實,科幻文學裡充滿了懷舊色彩的作品,有趣的是,布氏自己恰好是這類作品的代表作家。不知道他為什麼總用自己的實踐之矛,攻理論之盾。

類似的例子還有特里卡爾(Terry Carr)下的定義:科幻小說是關於未來的文學,講述了我們希望看到……或者我們後代看到的……明天的奇蹟的故事,這段時間也許是下個世紀,也許是無限的時間延伸。這就不能函概目前大量湧現的“仿古科幻”,或者說“蒸汽朋克科幻”。(以小說《差分引挈》、科幻片《空中上校與明日世界》,科幻卡通片《天空之城》等等為代表)這些作品把背景放到從前,虛構並不存在的科技史。

也有些定義失之過寬,導致等式的左右並不對等。如詹姆斯E。岡恩(James E。 Gunn)下的定義:科幻小說是文學的新品種,它描繪真實世界的變化對人們所產生的影響。(序言,《科幻之路》,第一卷)我想,任何時代出現的任何一個文學新品種,都有可能這麼下定義。

任何定義都必然帶來分類:把一類事物和與它類似的事物分別開來。好的定義應該幫助促成生物學式的嚴格分類:儘管蝙蝠有翅膀,企鵝不會飛,但前者還是被分到獸類,後者還是被歸入鳥類。

本套叢書裡,科幻的定義是這麼下的:科幻文學包括兩部分,核心科幻文學和衍生科幻文學。核心科幻文學是在物質同一性原則下虛構超現實情節的幻想文學。這是科幻文學的基本定義。

衍生科幻文學是由前者派生出來的,不包括超現實情節的現實文學,以及描敘核心科幻文學的非虛構文體。前者指反科幻小說,後者指科幻理論,科幻評論、描寫科幻作家和事件的散文等等。這些作品當然也可以從屬於文學理論、散文、採訪等類別。但它們同時也屬於科幻文學的圈子,是兩者的交集。它們一般只是在科幻媒體上發表,被科幻愛好者閱讀。例如,本書就是衍生科幻文學。它當然屬於文學理論作品,但肯定也屬於科幻文學。

衍生科幻文學先不去管,它在科幻文學的總量中所佔份額極小。只不過是筆者為了使定義達到生物學定義那樣的嚴格程度,才把它們歸入。討論的重點當然是核心科幻文學。

要理解核心科幻文學的定義,首先要明白什麼是物質同一性。這是哲學的基本概念,內容為:世界萬物都是物質的,任何現象都是自然現象,不存在超自然的精神實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