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是殺人犯‐‐她的態度發生了一百八十度大轉彎。那次兇案之後,我們很痛苦,也一直沒有放棄努力,沒想到最後不僅沒能贖罪,竟然變成是由於我們的過錯造成了惠美理的死亡。惠美理的媽媽繼續說:&ldo;我絕不會原諒你們。在訴訟時效內,你們必須找出兇手!否則,就必須贖罪,直到我滿意為止。如果做不到,我會向你們復仇。我擁有的金錢和權利超過你們的父母好幾倍,我一定要讓你們受到比惠美理更慘的懲罰,只有身為惠美理的媽媽的我才有這樣的權利。&rdo;
比起那個罪犯,惠美理的媽媽似乎更可怕。
對不起,我記得那個男人的長相。
如果當時這麼說了,也許如今我就不會站在各位面前舊事重提。可惜的是我當時真的忘了那個男人的長相,本來那人的特徵就不是很明顯,而且長期以來我一直暗示自己&ldo;不記得&rdo;,三年時間足夠淡忘了。
給四個孩子留下重大約定的第二天,惠美理的媽媽離開了小鎮。不知其他孩子作何感想,一直以來,我都在拼命想不被報復的辦法。
不可能抓到罪犯,所以我選擇後者,即可以得到惠美理的媽媽認可的贖罪行動。
至此,我想大家已經能明白為什麼膽小的我敢於撲向手持利刃的嫌疑人了,只因為我有過類似的經歷。
田邊老師沒有過這種經歷,就這麼簡單。正是由於這點不同,我被視為英雄,而田邊老師受到譴責。
那麼,是田邊老師的過錯嗎?
嫌疑人是翻過隔開橘園和游泳館的鐵柵欄闖進來的。整天說防範對策,可是哪個學校設有監獄般的高牆呢?我們國家是不是富裕得可以在公立學校配置不留任何死角的監控鏡頭呢?此外,各位有沒有在事情發生之前,就意識到社會治安已經惡化到有必要安裝類似裝置的程度呢?
謊稱有病、擅自離崗的治安巡邏員,有什麼權利譴責田邊老師?各位的譴責似乎是把自己平時的不滿統統發洩了出來。我接到過向學校提出抗議的電話,我和田邊老師住在同一棟單身樓,所以也看到過貼在他門上的誹謗傳單,上面有很多措辭不堪入耳,難道這些可以給自己的孩子看嗎?我曾經在深根半夜聽到過田邊房間的電話、手機響個不停,還聽到過電話、手機被摔到牆上的聲音,也曾經看到他放在停車場的汽車擋風玻璃被打破。
各位也應該知道,正因如此,現在田邊老師的精神狀態已經令他不適合站在各位面前。
田邊老師到底做錯了什麼?如果是因為給自己的孩子留下可怕的記憶而憤怒的話,各位為什麼不譴責那個嫌疑人呢?就因為那個人三十五歲、無業,並且有過看心理醫生的經歷,還是因為他是本地權傾一方的議員的兒子呢?或者僅僅因為譴責田邊老師更容易呢?
連身為同事的我都非常同情他的遭遇,大家可以想像他的未婚妻會有怎樣的感受。
正如各位所知,田邊老師畢業於國立大學,高高的個子,長相帥氣,體育運動全能,非常受學生和家長的歡迎,甚至老師家訪的時候,有的孩子的媽媽會毫不避諱地說:&ldo;要是田邊老師來就好了。&rdo;當然在女同事中他也相當有人氣,去參加研究會時,曾經有別的學校的老師問他有沒有女朋友。
也許有人會說我是不是喜歡田邊老師。我不適合他這種型別。我剛到這個學校的時候,田邊老師說:&ldo;有什麼事就和我商量,儘管找我。&rdo;活到今天,對我這麼說的人也就他一個。我很高興,可是我不懂如何依靠別人。自己不會的事情可以找人幫忙,但我沒有不會的事情。
與他共事的過程中,我開始覺得他不適合我,田邊老師和我很像,而我又不喜歡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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