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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貌似遭受過某種性侵犯,但在其陰道內沒有檢出任何精液和非正常分泌物。法醫已經排除兇手使用安全套的可能性,因為沒有檢出任何安全套潤滑粉的成分。不管兇手對這姑娘做了什麼,起碼他給僵硬屍體穿上旗袍的時候很倉促很粗心。這可以解釋為什麼旗袍上有撕扯痕跡,紐扣也沒繫好。”

“我們可以確定這旗袍根本不屬於死者吧?第二個受害人不也穿著同樣的旗袍嗎?”於光明提出疑問。

“沒錯,這旗袍不是死者本人的。”

於光明仔細檢視著照片上旗袍開衩被撕破的部分以及那些未系的紐扣。如果兇手不辭勞苦地提前準備好這樣精美而時尚的旗袍,他會如此倉促地把它穿在死者身上嗎?何況同樣的事也許還發生了兩次。

“第二個死者的旗袍開衩部分也被同樣地撕破了嗎?”

“我知道你想說什麼。”廖國昌不情願地點了點頭,確實不像因倉促而撕壞的。

“你啥時候對外發布第一個死者相關資訊的?”

“發現屍體三四天之後吧。這個姑娘名叫田陌,二十出頭,在鄰近廣西路和金陵路的海鷗飯店工作。她和癱瘓的父親相依為命。聽鄰居們說她是個善良勤勞的姑娘。她沒有男朋友,熟悉她的人也都不相信她能有什麼仇家。”

“看上去兇手是從車上把她扔下來的。”於光明說道。

“很明顯就是這樣。”

“棄屍者會不會是個計程車司機或者私家車主?”

“計程車司機都是十二小時輪班的,第二具屍體被發現之後,我們立刻調查了當晚和前晚當值的計程車司機。只有不到二十個人符合犯罪時間段。但每個人都有案發當晚載客的票據記錄。忙著拉客的計程車司機怎麼有時間殺人呢?而且清洗屍體的地點很可能是在家中的浴室裡,更何況還要費勁巴力地給死者穿上紅旗袍。”廖國昌搖了搖頭,繼續說道,“私家車倒是有可能。最近幾年冒出來好多私家車,有些屬於有錢人,有些屬於官員。可即便捧著黨委書記的尚方寶劍,咱們也不可能跑遍整個上海一一調查這些人啊。”

“那麼你怎麼看那些案發地點呢?”

“先說第一處。”廖國昌拿起一張背景為路口交通燈的照片,“兇手應該是親自下車拋屍的。這很危險。因為在這種地方几乎是車流不斷的。26路有軌電車末班凌晨兩點半停運,但最早一班早晨四點就起運了。再說,即便在凌晨,附近也偶爾有車輛經過。馬路對面的學校還有通宵學習的學生進進出出。”

“你說,兇手把屍體扔在音樂學院門口是有著特殊意義的,就像那些記者所說的?”於光明問道。

“關於這點我們也做過調查,田陌從來沒在音樂學院上過學。姑娘嘛,都喜歡音樂,這個田陌偶爾也會唱個一首兩首的歌,但僅此而已。她家與音樂學院也沒啥關係。而且第二名死者是在別處被發現的。我可不信那些報紙上的胡言亂語,這事兒和音樂學院應該關係不大。”

“換成李書記可能就信了。這兩處案發地點都相當公開,兇手的目的像是在釋出某種宣告。”於光明說道,“你們應該已經通知附近所有居委會了吧?”

“當然。不過線索都指向一種犯罪分子——有前科的強姦犯。到現在為止沒有別的線索了,第二具屍體是今早才被發現的。”廖國昌聳了聳肩。

“跟我講講第二個死者的情況吧。”

“發現第二具屍體的是一位《文匯報》職員。他當時正要給閱報欄更新報紙。他先是給女屍整理好旗袍,並用報紙蓋住了她的臉,而後通知了報社而不是我們。當我們的幹警趕到現場的時候,那兒已經圍了一大群人,估計屍體早就被他們翻來覆去動過無數次了。所以說現場已經毫無取證價值。”

“屍檢報告出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