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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1 章 021.

個人幾乎走遍了燕市所有的西裝店才買到合適的,她後來在網上查詢資料,才發現他們忘記了很重要的飾品——領帶夾。領帶夾的價格不一,便宜的幾十塊就能買到,貴的……也不是他們能買的,那時候他也有了一定的經濟能力,可也不可能花掉積蓄的多少去置辦一套行裝。

正在他準備退而求其次,買一個價格適中的領帶夾時,她制止了他,一臉得意,抱著他的脖子,眼睛明亮地說:“徐朝宗,你上輩子拯救了銀河系才能碰到我你知不知道?領帶夾你就交給我吧,我一定送你獨一無一的。”

接下來,她每天到處淘原材料,努力研究領帶夾,有時候忙到很晚很晚,在他參加飯局前幾天,她終於做了一個領帶夾。

樣式很別緻,用的材料也是很好的,別在領帶上,相得益彰。

她的手指卻劃出了幾道口子。

徐朝宗更願意用“識於微時”來形容他跟孟聽雨。

因此,他比誰都清楚,即便他重生幾百次,即便在幾百個時空裡有那麼多孟聽雨,他真正喜歡過的也只有那一個“識於微時”的她。他們一起走過十八年,他人生中每一個重要的節點,她都有參與,因此後來他成為了別人口中的徐總後,有很多應酬場上認識的人都暗示或者明示,他可以享受成功帶來的一切資源,包括性。

因為大部分成功男人都這樣做了,或者正在這樣做。

對此他嗤之以鼻,只覺這等所作所為實在是俗不可耐。

他大部分心思都被工作事業佔據,留下的那一部分,他只願給她。

當她離開他時,他也從來沒想過要將這一部分騰出留給另一個女人,他只會全部收回。

正在徐朝宗愣神時,他的手機接連振動了幾下。

他攤開手,眼眸低垂,默默地將那個髮卡又放回了原地,這才從口袋裡摸出手機,摁亮一看,是趙柏軒發來的訊息——

【我跟李虹君打聽了,的確是大一的學妹,新聞傳播學院的,不過人家已經有男朋友了。】

徐朝宗知道趙柏軒的性子,他回覆了幾個字:【她們怎麼認識的?】

趙柏軒:【……】

趙柏軒:【都說了那學妹有男朋友了

。你還問這個做什麼?】

趙柏軒:【好吧,好像是學妹找她幫忙把關跟合同有關的什麼事,之前李虹君找我借書時提過幾句,我們兩個人還討論過。重要的事情再說一遍,學妹有男朋友。】

徐朝宗:【嗯。】

他收好手機,重新低頭審視那格子裡的手工髮卡,露出一個意味不明的表情。

原來如此。

沒有什麼蝴蝶效應。只要冷靜下來好好思索一遍,便能輕而易舉地找到真相所在。是他太自大了,自大到以為這種奇遇只有他碰到,卻沒想到,在重生前,先出車禍陷入昏迷的人,其實是她。

那天本該出現在姑媽家與他的初次見面,變成了她跟盛韜的初遇,並不是重生帶來的節點偏差,而是她故意為之。

如果一切都是真的,那他當時的猶豫不定、躊躇不前,真是個天大的笑話。

演唱會是週六晚上八點開始。

一月下旬算得上是整個冬天最冷的時候,但寒冷也抵擋不了粉絲們的熱情。盛韜不願意將時間花在堵車上,雙休日地鐵擠得要命,既然要給孟聽雨一個完美的約會,那麼自然事事都要安排妥當,中午時分他們在食堂吃過飯後,盛韜就帶著孟聽雨坐上了去體育館的計程車。

坐在車上,他反而紅著臉解釋道:“我是聽別的粉絲說的,最好提前去體育館。現在天氣又太冷,我們也不能在體育館門口傻等,怕你被凍到,我在體育館附近的一家酒店訂了房間。”

計程車的廣播裡也在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