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變化,殘疾乞丐,也不時會被調整位置。
盧劍的家人和盧燕其實後來報過警,但是當地派出所警察立案之後一直沒有訊息,迫不得已,盧燕找到曾鋒,跪在曾鋒的面前。
曾鋒聽說了經過,臉色大變。
溧山目前發展迅速,並且多次得到省裡和市裡的表揚,但是在他的地盤上,竟然出現這種事情。
以他對姜紳的瞭解,還好這盧燕是外地人,要是本地人,找上姜紳去跪一下,曾鋒這局長都要被撤掉。
他連夜召開行動,並找到本地一位曾經在外面做過這行的人詢問。
這人叫王勇,當年也做過這行,賺了錢後,回到家裡蓋了樓,娶了老婆。
王勇聽到他們的來意,就說這個你們問對人了。
當時他做的時候,比較早,是利用家鄉的殘疾人,殘疾兒童,我每年給你三千塊錢,四千塊錢,你把這個殘疾兒童租給我,我馬上給錢你了,我這一年這孩子就歸我了。
他們一開始就這樣收集,再後來他們這個一看,這個利太大了,又上外界收。
有的甚至於偷來的,騙來的、搶來的。只要是殘疾的,越殘疾的狠他越值錢。
用丐幫的行話說,相好包相包得好。這叫相,他相長的越慘、越醜,他越能來錢。會賣的人呢就是說,其實撿個殘疾兒童,那個地方比較開放一點,那個外地人很多,有的那個未婚先育生的孩子,就棄掉了。
我就在外面就收過好幾個。收來以後他們丐幫要是得到這個訊息,他們想辦法給你買回來,如果一旦落到他手,這個兒童終生就算殘疾了,你好孩子他給你搞成殘疾。
有人為了這個利潤,把那個一歲兩歲的小孩搶過來,那個時候呢是硬硬的把那個腿給他搞斷,有的更是用那個磚頭,用那個木板,直接砸下去,那個小孩哭的,敲了以後他這個腿上流膿,就感染,感染以後也不給他治。
他慢慢這個腿就爛掉了,越爛得流膿,他越慘越慘他越賺錢。就是叫小孩那個腿,不會叫它好,就你好了就疔了疤了,他也得用小棍敲一敲,給你敲的流血流膿。王勇所瞭解的丐幫,都是有些由三五個人,或六七個人組成的,大幫主有五六個打手,能控制十五六個孩子,而小幫主也能控制十個左右的孩子,對於這些孩子的管理非常嚴格,體罰捱打都是家常便飯。
王勇最後就是看那幾個幫主打那個小孩太殘忍,看不下去,最後決定收手,回家,再也沒做過這行。
曾鋒問清楚後,又透過調查,查明瞭情況。
主犯是本地溧山人,叫卞永,四十多歲,以前還是體制內的,後來貪汙被查,判了五年,出來之後,與一班獄友混在一起。
認識一個外省人,做過王勇之行。
那人到溧山找卞永玩,看到溧山發展的這麼好,外來人口這麼多。
就和卞永說,我有個專案,可以賺錢,而且不要什麼本錢。
於是就開始到外地搞乞丐,但是那有這麼多聽話的殘疾人可用,要賺錢,就要手下多。
能被他們管理的,就是像盧劍這樣的人。
弄暈之後,活生生把他打成殘疾,再關上一年半載,是條龍,也得認了。
除了成年人,就是小孩,四五歲的小孩最好,偷過來,喂點安眠藥,直接把腿手打斷,用不了幾個月就養的和寵物狗一樣聽話。
曾鋒他們偵破這個團伙時,許多兒童都不敢認警察,因為他們被長年打貫了,已經完服從認命,除了卞永,都不認其他人。
案子破了,盧劍也找回來了。
曾鋒沒有一點興奮的感覺。
要不要和姜書記說?他鬱悶再三,最後和姜紳說。
最後他說:“其實我就想,這些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