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瘦的面貌至今還沒有褪色。我常常記起在成都正通順街那個已經拆去的小房間裡他含著眼淚跟我談話的情景,我也不曾忘記一九二九年在上海霞飛路(淮海路)一家公寓裡我對他談起寫《春夢》的情景。倘使我能夠挖開我的記憶的墳墓,那裡埋著多少大哥的訴苦啊!
為我大哥,為我自己,為我那些橫遭摧殘的兄弟姊妹,我要寫一本小說,我要為自己,為同時代的年輕人控訴,伸冤。一九二八年十一月回國途中,在法國郵船(可能是“阿多士號”,記不清楚了)四等艙裡,我就有了寫《春夢》的打算,我想可以把我們家的一些事情寫進小說。—九二九年七八月我大哥來上海,在閒談中我提到寫《春夢》的想法。我談得不多,但是他極力支援我。後來他回到成都,我又在信裡講起《春夢》,第二年他寄來了上面引用的那封信。《塊肉餘生述》是狄更斯的長篇小說《大衛·考伯菲爾》的第一個中譯本,是林琴南用文言翻譯的,他愛讀它,我在成都時也喜歡這部小說。他在信裡提到《塊肉餘生述》,意思很明顯,希望我沒有顧忌地把自己的事情寫出來。我讀了信,受到鼓舞。我有了勇氣和信心。我有十九年的生活,我有那麼多的愛和恨,我不愁沒有話說,我要寫我的感情,我要把我過去咽在肚裡的話全寫出來,我要撥開我大哥的眼睛讓他看見他生活在什麼樣的環境裡面。(那些時候我經常背誦魯訊先生翻譯的小說《工人綏惠略夫》中的一句話:“可怕的是使死骸站起來看見自己的腐爛……”,我忍不住多次地想:不要等到太遲了的時候。)
過了不到一年,上海《時報》的編者委託一位學世界語的姓火的朋友來找我,約我給《時報》寫一部連載小說,每天發表一千字左右。我想,我的《春夢》要成為現實了。我沒有寫連載小說的經驗,也不去管它,我就一口答應下來。我先寫了一篇《總序》,又寫了小說的頭兩章(《兩兄弟》和《琴》)交給姓火的朋友轉送報紙編者研究。編者同意發表,我接著寫下去。我寫完《總序》,決定把《春夢》改為《激流》。故事雖然沒有想好,但是主題已經有了。我不是在寫消逝了的渺茫的春夢,我寫的是奔騰的生活的激流。《激流》的《總序》在上海《時報》四月十八日第一版上發表,報告大哥服毒自殺的電報十九日下午就到了。還是太遲了!不說他一個字不曾讀到,他連我開始寫《激流》的事情也不曉得。按照我大哥的性格和他所走的生活道路,他的自殺是可以料到的。但是沒有挽救他,我感到終生遺憾。
關於《激流》(2)
……
我在三十年代就常說我不是藝術家,最近又幾次宣告自己不是文學家。有人懷疑我“假意地謙虛”。我卻始終認為我在講真話。《激流》在《時報》上刊出的第一天,報紙上刊登大字標題稱我為“新文壇鉅子”,這明明是吹牛。我當時只出版了兩本中篇小說,發表過十幾個短篇。文學是什麼,我也講不出來,究竟有沒有進入文壇,自己也說不清楚,哪裡來的“鉅子”?我一方面有反感,另一方面又感到慚愧,雖說是吹牛,他們卻也是替我吹牛啊!而且我寫《激流·總序》和第一章的時候,我就只有那麼一點點墨水。在成都十幾年,在上海和南京幾年,在法國不到兩年,從來沒有人教過我文學技巧,我也不曾學過現代語法。但是我認真地生活了這許多年。我忍受,我掙扎,我反抗,我想改變生活,改變命運,我想幫助別人,我在生活中傾注了自己的全部感情,我積累了那麼多的愛憎。我答應報館的約稿要求,也只是為了改變命運,幫助別人,為了挽救大哥,實踐我的諾言。我只有一個主題,沒有計劃,也沒有故事情節,但是送出第一批原稿時我很有勇氣,也充滿信心。我知道透過那些人物,我在生活,我在戰鬥。戰鬥的物件就是高老太爺和他所代表的制度,以及那些憑藉這個制度作惡的人,對他們我太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