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痛打女兒一頓,女兒自殺身亡。
這樣的例子很多,也許大部分不是以孩子自殺收場,但是孩子與父親的
系、在家裡的生活,都會出現很多問題。這樣的例子當然也只限於父親
邊,母親帶著孩子再婚的情況在中國比父親帶著孩子再婚的多搶此外,
母或後父不接受隨著新婚而來的孩子,也是常事。
父母的位置,在孩子心中高於一切,同時任何人都不能夠替
正確處理再婚伴侶與孩子關係的方法是 :
“ 媽媽 ”。
關
這
後
代。所以,
·u19981X要逼孩子稱呼新的伴侶為
“爸爸 ”或 “媽媽 ”,可以用 “ 阿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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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 “叔叔 ”等稱呼代之。就算孩子願意,也不要孩子這樣做,告訴孩
他只有一個 “爸爸 ”或“ 媽媽 ” ,什麼人都不能替代,以此來表示對已
手伴侶的尊重。這樣,孩子的內心會有良好的感覺,本人亦會更穩定。
子
分
· 新的伴侶應該對孩子這樣說
(假設是新媽媽對兒子 ):“我不是你的
媽媽,我也沒有辦法做到只有你的媽媽才可以為你做的事。但是,我會
我的能力去為你做一些事,讓你感受到這個家庭的愛、溫暖、保護及和
我希望與你有好的、愉快的溝通。我會尊重你在這個家庭的位置和權利,
就如同我尊重你媽媽在你心中的地位一樣,我希望你也會同樣地尊重
我。 ”
·u36825X樣,新的伴侶沒有侵佔孩子媽媽在家庭系統中的地位,能夠與
子建立融洽的關係。若孩子的媽媽願意的話,新的伴侶可以參加一次丈
孩子與親生母親的三人聚會,讓孩子看到四個人之間的和諧和接受,孩
會更安心了。
·u26032X的伴侶可以對孩 子的媽媽說 :“謝謝你給我機會照顧你的孩子。
不能給他只有你才能給他的東西,但我會盡我的能力去為他做我可以做
事,使他有最好的成長。 ”
分手的創痛
盡
諧。
孩
夫、
子
我
的
大部分人在分手時總有一份創痛。這份創痛往往建築在對對
上。如果你把這本書從頭看起,看到這裡,你應該已經明白自己對婚姻
失敗也負有一份責任。
人生追求的是成功快樂,結婚的目的,說到底,也只不過是
的家庭生活,這會使自己感到擁有成功快樂的人生。只不過,成功快樂
人生可以與這個人一起而達到,也可以與另一個人一起而達到,更可以
己一個人生活而達到,除非自己堅持不可能,因而扼殺了其他機會。
人生中各種事情的發生是因為有了讓它發生的條件,讓該發
生,該結束的也就必須結束。人的聚散離合也是一樣,而且必然有自己
一份責任。所以,既然決定分手,便要真的放下。兩人在一起時,都曾
為這份感情關係付出,亦曾經為對方的付出而自己也付出。兩人當時可
做的都做了,無法做得更好。在當時兩人的付出和回報,也已經互相抵
了,並沒有拖欠。就像佛家說的 :因緣而聚,緣盡便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