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和十塊我都分不清?我又問老婆:你到底有沒有給他一張五十塊?我老婆也是眼睛一瞪:當然了,要不我包裡怎麼差了四十塊?經我一調解,問題絲毫沒有得到解決。我老婆回家後,帶著孩子就走了,已經兩個星期沒回來了,害得我只能靠摸她的胸罩解決問題。寫到這一段,才發現這件事我做錯了,惹得老婆不高興,才有如此下場。正確的做法應該是像秦安邦那樣,不管情況如何,都要堅決的站在老婆這一邊,先幫著老婆跟小曹吵,然後把打他一頓,這樣才像她的男人,我那樣就像個跟她不相干的公安,她就以為我把她當成了為四十塊錢訛人的人,其實我也沒那個意思,那陣子我正在構思一部警匪題材的小說,無意中把自己當成了公安,表現得就像是那個意思了,她當然不高興了(要是我把自己當成匪就好了)。方繼先表現得也像個公安,總想著問清情況,再解決問題,劉秀明就認定他跟自己不是一條心,所以還要把事情鬧下去,以後的日子,劉秀明經常挨朱麗雅的耳光,但抗擊打能力卻變得越來越差,從一開始需要重得留下指印的耳光才能把她摑倒,到後來一陣掌風就能把她颳倒,臉上也留不下痕跡了(朱麗雅不是內功高手),只能靠自殘。她相信總有一天,無論她說什麼,老方都毫不懷疑的相信她,但是這一天始終沒到來,老方對她的話越來越聽不進耳,對打架也越來越沒興趣,這樣秦家就佔了上風。不過這只是階段性的勝利,方家大兒子禮文回來了一趟,戰局又發生了轉折。
方禮文是回來探親的,當了兩年兵,人壯了一圈,皮也黑了一層(他當的是海軍),不僅比以前更英俊了,還多了幾份陽剛之氣,總之更討女孩子喜歡了(禮文上中學時就很受女孩子青睞,據我所知,越不肯做家務的男孩越得女孩寵)。禮文在路上遇到了放學回家的家英,喊了一聲,家英聽到有人叫,回頭看到一個穿海紋衫的大個子男孩,愣了一下,才想起來他是誰,但沒開口,心裡面打起了鼓。禮文說:家英,漂亮多了啊。家英帶著敵意問:幹嘛?禮文笑了一下說:不幹嘛,送你回家。/不用你送,自己認得路。/正好,我倒認不得路了。兩個人一前一後的走著,開始就禮文一個人說話,家英頭也不回的走著,一會兒,禮文說:家英,我這次回來,想順帶解決一下兩家的矛盾。聽到這話,家英站住了,轉過身,叉著一尺七的小蠻腰,示威似的問:你想幹嘛,打架?/軍人怎麼能打老百姓呢,我回來是調解的,不是哄事的。家英這才放鬆下來,說:是你媽媽
先挑的事。/我知道一點,我爸不是那種人,朱姨也不是那種人。/那你媽媽呢,難道是我冤枉她了?/我媽?
哎——,我媽她太苦了。禮文露出幾分無奈,家英突然覺得他像個三十歲的人。
禮文回到家,陪父親喝了幾杯酒,問起兩家鬧矛盾的根子。老方把酒杯一放:胡扯###蛋,就是為了一碗
餃子(老方始終以為是那碗餃子惹得劉秀明醋性大發)。話音剛落,劉秀明把碗一丟:是為了一碗餃子嗎?你們的事情別以為我不知道!/什麼事情!奶奶個俅!你就是想老子過不安。老方把桌子一拍,揚長而去。禮文
想調解兩家的事,卻燒了自家的後院。接著劉秀明一把鼻涕一把眼淚訴起苦來:那個不要臉的東西對我下毒手啊……人家還有一個男人撐著,你爸爸呢,這個老東西,就會做縮頭烏龜。接著禮娟禮讓也來訴苦,禮文吃著飯,一言不發的聽著,等大家都沒話說了,說:看來非打一架不可了。禮讓第一個跳起來:好,打。他跟家英打了一年的架,從一開始不堪一擊到最近能撐上兩個回合,信心越來越強了。禮娟也說:衝他家門去。禮文看大家求戰心切,擺擺手:先禮後兵。/怎麼個先禮後兵?/明天再說吧。第二天一早,禮文說:有誰想吃餃子的?老方嘿嘿兩聲,禮娟沒好氣的說:我可不高興弄。禮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