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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

他上前結結實實地還了賀司令一拳。兩個大男人一來一往,打得不可開交,狼狽不堪,從場內打到場外,那位日本女孩更是連連驚叫,直以日語喊救命,這場晚宴突然熱鬧滾滾,所有人看得瞠目結舌,都不知他們為何開打?

“你這不可理喻的傢伙,如果你知道她為了成全你的‘高道德'做了什麼事,你會一輩子良心不安!”何旭東扯著賀司令的衣襟,他全豁出去了,儘管他領帶歪斜,西裝被扯破,鼻下還掛著兩條血痕,他都不管了,今天他不但要挨他,還要他知道一切。

“她做了什麼?”賀司令也已掛彩,揪著何旭東的衣襟,逼視他,這姓何的傢伙挺好鬥的,不容小覷。

“我們結婚是假的,她只為了演給你看,好離開你!”何旭東吼。

“那她人呢?”他吼得更兇。

“她在臺灣。”

“你這傢伙!”兩人瞪著彼此,緊緊揪著彼此,像是恨不得要勒死對方似的。

“我這傢伙如何你管不著!但如果我是你,才不會像你這麼笨,放任一個愛你如此之深的女孩一個人去流浪!如果我是你,我不會像你那麼彆扭,管她是什麼身分,我都會接受她的愛,只要是真心的愛都不該被設限!”何旭東還沒說夠。“最重要的是,她是一個好女孩,要不是她愛你,我可不會輕易放手!”

賀司令真不知他的一席話該叫做醍醐灌頂,抑或是當頭棒喝,總之他是被猛烈的力量重擊到心底深處,這傢伙所說的每句話,都教他震撼外加驚心動魄,他無話可說!

何旭東見“敵方”竟然有點恍神,於是一鼓作氣地一把推開他,作為收場。

兩人互望兩秒,狠惡惡地瞪著對方。“她在臺灣的哪裡?”賀司令問。

何旭東真不知該不該告訴他,他不確定這傢伙是不是愛著千尋?憑直覺應該是愛吧!否則也不用見了他像見了情敵,恨不得殺了他似的。還是行個好告訴這傢伙吧!若是有心,至少該去看看她過得好不好。“臺北鄉下,有海芋的地方就找得到她。”

海芋?那是什麼鬼東西?賀司令擰著居,作夢都沒想到她竟跑回臺灣去了,無論如何他要找到她,既然沒嫁,她仍是賀家人,而且是……他的人,父親要她嫁,可沒說不能嫁他!

何旭東這傢伙說得完全正確,只要是真心的愛,何須在意彼此的身分,分明是作繭自縛。

他即刻離去,沒管圍觀的人山人海,沒管自己唇角正淌血,他要把她找回來。

臺灣四季分明,春天尤其美,山野鄉間的空氣好,一望無際的白色花海中,千尋和眾多的女工一樣頭戴斗笠,身穿防水衣在海芋田中採海芋。

這種白花長梗的海芋花,近年來受到人們的喜愛,舉凡是戀愛求偶、生日派對、婚喪喜慶都少不了這雅緻的花朵,它在花草市場中一躍成了最ㄏㄤ的角色,喜愛插花的人更是愛煞它了。

半年前千尋在初回臺灣時身無分文,暫時和妹妹一同擠在大學宿舍,外出找工作時,她無意中在鄉間發現這片美麗的海芋田,立刻愛上這些花朵和清新的空氣,見許多女工忙著採收,一問之下知道缺工人,她試著去應徵。

歐巴桑工頭見她長得秀氣,手腳細嫩蔥白,有點懷疑地問:“這種活看似輕鬆,其實很吃力,你做得來嗎?”

“可以的。”她相信自己可以。

歐巴桑工頭看她有自信,答應讓她試試。

這一試,她做了半年,以她待過進出口公司的資歷,她可以去應徵更高薪的工作,可在她單純的想法裡,她不需要錦衣玉食的生活,她只希望日子歸於平淡,樂於當一個採花工人。

她天夭從臺北搭公車到鄉間來工作,久了就認識了歐巴桑工頭的女兒小春,她也在田裡幫忙,兩人特別投緣,常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