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淚水嘩嘩地流,小小少女已經習慣了在這裡的生活,不願意離開。

「你是女孩兒,大了就要離開,我把你們撿回來,養了這麼多年,就是為了賣的,不賣你,我吃什麼喝什麼!一個個連個價錢都賣不上,都是賠錢貨,吃了我多少年的飯,這時候囉嗦起來了……」

道人滿臉的不耐,顯然對這種約定俗成的規矩,他是不允許人挑戰的。

滿院子的安靜,破敗的遮擋之後,不知道多少雙眼睛都看著這裡,被道人撿回來的多是女孩兒,女嬰最多,養了三年,才是能跑能走的時候,卻還有更多的女嬰被撿回來,大的不賣掉,小的連飯都吃不起。

戰亂,災荒,隨便連續一下,人就都活不起了。

這麻衣道人能夠把被丟棄的女孩兒撿回來養著,已經是很不錯了,外面,多少人易子而食,這裡若非荒僻,恐怕也逃不過被圍起來當肉吃的下場,一院子的女孩兒,再怎麼營養不良,也是細皮嫩肉,骨頭都比大人的耐嗦些。

便是要賣人,也要帶著人到遠處去才能賣上價錢,若是太遠了,路費就禁不起,半途若是人受不住病了死了,白耗費了時間,若是近了,便是當肉吃,也有很多人不願意出價的。

小少女知道外面是怎樣的情景,她來的時候已經是個大孩子了,還是自己從家中逃出來的,因為她的奶奶要把她換給別人吃肉,為了養活她的父親和叔伯,女孩子,似乎這種時候唯有這一個作用而已。

他們等不及她長大發揮出更大的價值,就要早早把她殺了吃肉,自家的孩子自家可能還有點兒捨不得,不好下手,就要換給別人來殺了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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