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相之神與造化的橋樑和紐帶)的精神思想(唯相哲學之再印證)正是建立在這些天賦之權的基礎之上的,加上靈魂之絕對自由的神性就給我們之言論自由奠定了天然之天賦之權(並不違背絕對自由與約束性的非對立性原則)。當然,基於現實,有人肯定會擔憂這種天賦的言論自由表現在政治方面的表現力是否會與政治所追求的國家主權和權力的統一相矛盾,我想,這更多是一種出於歷史宿命的觀念,也就是說,這種觀念明顯混淆了政治運動表現力的表現狀態和形態:當國家的統一遭受人為的合法分裂狀態和形態時(諸如戰爭、內亂以及被外國勢力所利用的無能野心政黨或有野心的個人和組織等),這種情況是會對國家主權和權力產生威脅,但一個穩定的和平國家內部和外部環境和基於力量和能量的運動表現力卻可以有效的化解這個威脅(矛盾)。問題就在於,到底什麼是化解這威脅的穩定和和平狀態和形態呢。我想至少目前中國共產黨所實施的這個針對國家管理的政治手段肯定不是什麼可用以追求國家主權和權力統一的最有效政治手段:正如我們在本文的分析中可以看出中國共產黨目前所實施的針對國家管理的政治手段肯定會將國家推向天下大亂的地步。這也正是目前我們整個國家對國家之政治未來和長治久安之激烈辯論的原因。如果中國共產黨所實施的管理國家的政治手段是完美而無任何問題的話,我想我們所看到的就絕對不是我們所體驗的一切了。但,這又與宗教信仰自由和言論自由——也就是說與自由——有什麼關係呢。這關係可太大了,正如我們已有的共識,同時也是天然的共識:民眾乃是構成國家的天然主體和財富創造者,並因此而決定了民眾乃是國家主權和國家權力的唯一主人。而構成民眾作為國家主權和國家權力唯一主人的基礎便是民眾之透過生命(包括肉體和精神思想:這是民眾和民眾生存之地,也就是國家主權和國家權力的基礎性)靈魂所天然設定的國家主權、國家權力以及對國家主權和國家權力進行有效管理的基本條件,言論自由便是諸多基本條件的重要一環,因為正是透過言論自由才能使得民眾作為國家主權和國家權力主人的身份得以體現:民眾授權相應的國家管理機構以及對這些管理機構所進行的管理水平和保障性是否符合和滿足民眾對它們的要求正是透過言論自由來表達的,當然,也可以透過暴力來表達,但我想沒人應該樂於用暴力來解決政治問題吧!所以,我們認為,利用言論自由的方式實施民眾作為國家主權和國家權力之唯一主人並享有這種權力(權利和義務)對所授權的管理機構的監督總比實施暴力方式更合適吧。只有民眾充分的認識到自己作為國家主權和國家權力主人身份的天然合法性並利用這種天賦之權來表現自己的權力(權利和義務)才真正能夠體現國家主權和國家權力的穩定性和平和性。我想,透過民眾授權的各自獨立的國家管理機構本身所體現的民眾之主人性和相互監督性並在民眾的終極監督中實現國家之統一性和穩定性平和性更能反映民眾的意志和意願:很顯然,中國共產黨這種篡民奪權(國家主權和國家權力)之行為終究只會造成天下大亂。而言論自由是在和平狀態和環境下能夠實施對天下大亂進行事先防範並進一步增加國家穩定性平和性以及為文明進步提供來自實踐之理論的最有利的表現力之一。但中國共產黨做了什麼呢?這個混帳東西封了我們的口——我們的命運被註定。如果我們自己眼睜睜的看著我們自己走向毀滅之途而無動於衷的話,我們打算抱怨誰指靠誰呢?!
因為考慮到傾向於神聖性之信仰作為信仰和作為實踐性運動表現力之間的差異性,我原本打算在後面相關主題中進行統一闡釋的有關神聖性之信仰(人倫道德、正義和法律)的內容決定將作為信仰和作為實踐性運動表現力的分工性進行分別闡釋,也就是說,我將先將人倫道德、正義和法律的神聖性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