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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疼……我是個看到目標就拼命往前衝的女人,不在乎用什麼手段、不在乎傷害什麼人,我一心一意往前跑,卻錯失了身邊最好的男人。

我到底是成功還是失敗啊?我幾乎以為嫁給李亞旭,是我人生最後一個追逐目標,我成了貴婦、再不必擔心捱餓的日子,我成功改變我的命數,變成自己最羨慕的那種女生,可是……我不快樂啊,半點都不快樂,媒體前面的笑容沒有一個是真心的,我把幸福的新娘演得絲絲入扣,可是,我真的不快樂。

阿聿,我好懷念我們在夜市吃的章魚燒,懷念廉價美乃滋的味道……後來我嘴裡吃著燕窩鮑魚,心裡卻想著控制體重,我享受不到半點快樂……

要是知道會用狼狽做終結,我幹麼犧牲平淡卻幸福的日子來換取失敗?我不甘心,阿聿,我真的不甘心!他怎能在我最需要的時候放開我的手?他無情我何必有義?做人,我懲罰不了他,那我就做鬼,搞得他日子不安寧!“

他問她東,她說西,她越說他越明白,她自殺的念頭很確定。幸好,她最終哭著告訴他,她在哪裡。

她在他們高中時期初遇的那間圖書館。

白聿鑫嘆氣。不必緋琳提醒,他很清楚她是哪種女人。

秧秧有某些特質和她相像,她們都是相準目標、全力以赴的人,這種人會成功卻不懂快樂,她們永遠不甘心,認定對不起自己的人需要被懲罰,卻沒想到,不甘心幫不了自己,只會替自己製造不幸。

可是他才說句“你們是一樣的人”秧秧就發飆了,一句話比一句話更尖酸刻薄,不管他說什麼,她都有本事挑毛病,讓他無力招架。

他和秧秧不同,秧秧可以腦袋一片空白,卻讓嘴巴動得飛快,每句話都清晰而有條理,好像她的心裡真是這樣想的,其實並沒有,那只是直覺反應。

而他腦袋清楚,卻連該講的道理都說不清,他口拙,在吵架這方面,明顯佔下風。

所以他不吵架,他把房子讓出來,讓她好好想想,和腦袋不清楚的女人吵架,只會把狀況吵得更糟。

更何況緋琳要自殺了,他不能讓她這麼做,如果真的發生意外,不只他,連秧秧也會後悔一輩子,誰都不是上帝,不能決定誰該受罰。

他是高道德男人,無法忍受壞事在眼皮子底下發生,無法忍受秧秧一時的意氣害死緋琳,他必須盡全力來彌補這件事。

但……秧秧會不會真的把行李收拾好跑掉?

她會,她是說到做到的人,可他不怕,他知道她的家、她的父母姐妹,也知道她再壞,都不會讓母親擔心。

在她父親放棄母親那年,她就告訴自己要把對父親的愛加諸在母親身上,這些年,孝順深深刻在她的骨子裡,不曾改變。

那麼,不管她在家裡或到哪裡反省都好,只要確定她不鬧失蹤,他就不擔心。

找出一組號碼,他打到秧秧母親家裡。

“向伯母您好,我是白聿鑫……是,我有一件事想麻煩您……我和秧秧之間有點爭執,我猜她可能會回家,我目前人在外面,在點事情必須先處理,可不可以請向伯母幫我安撫一下秧秧……好,我會,但我這裡需要一點時間,如果方便的話,也請伯母幫我打電話給冉冉、晚晚,先知會一下……謝謝伯母,我會隨時和您聯絡,再見。”

第9章(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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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秧秧接掌了父親的公司。

那天她的結論是,她和白聿鑫必須劃下句點。

並且,在他尚未提出分手之前,先一步說再見,這樣她就不會輸到連自尊都不剩,她是對的,女人要獨立自主,才不會教男人年輕,而有事業,才有本事把男人當點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