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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部分

其實際可能而多攬試驗任務。

這就導致浮皮潦草和報假資料的做法,令人吃驚的是,這後一種情況還很經常。

一言以蔽之:欺騙。

洛德肯定,耶米納大夫在送來的己菌素W效果試驗報告中犯了欺騙罪。

至於他怎樣欺騙,有下面兩種可能:他沒有對他列入名單的病人作理應作的調查研究;他所列出的一百名病人中,有一部分人或大部分人並不存在,只是醫生虛構出來的。他編造出他們的姓名、病情以及試驗“結果”。

根據經驗來推斷,洛德認為,第二種猜測是對的。

不管是哪種情況,他是怎麼發現的呢?

原因之一是,耶米納在搞假報告時匆匆忙忙,很不細心。最先引起洛德注意的,是不同日期的病人報告表上,填寫的筆跡極為相似。一般說來,填寫這些專案不僅筆跡不同,而且用的筆也不同。即使醫生每天使用同一支圓珠筆,這支筆寫出來的字也難得完全一樣。

光憑這一點還不能得出定論。耶米納有可能先作了記錄,然後又耐心地把它們一一重抄成比較整潔完善的報告。但是一個繁忙的醫生不大可能這樣做。這促使洛德進一步地仔細查詢證據。

他找到了。

對用試驗藥的病人所作的檢驗中,有一項是檢驗尿的pH值——酸度或鹼度指數。一般人的化驗結果是在5—8這個範圍內。但化驗的日期不同,其結果往往各有不同,而通常是有變化的,也即:倘一個人在星期二測得的結果為4,那麼在星期三就不一定是4。換句話說,在連續的五天中,pH值完全相同的只可能有一次。可能性極小。

然而從耶米納大夫的報告上看,病人的pH值記錄天天一樣。即使是同一個病人,這也是極不可能的。而洛德從耶米納的報告中查的是十五個病人,這就簡直不可能了。

為了做到絕對有把握,洛德又另選了十五個病人的驗血報告作了同樣的審查。這裡也有數字相同的情況,且這種情況出現的頻率高得異常。

沒有必要作更多的複查了。根據已查出的情況,任何醫藥檢查人員都可斷定這是弄虛作假的證明——而這裡的弄虛作假是犯了欺騙罪。

洛德怒火中燒,默默地詛咒著耶米納大夫。

耶米納交來的總報告倒是把己菌素W說得完美無缺。不過,那是不必要的。因為從洛德審查過的所有其他報告中,都已證明己菌素W這藥反正是不錯的。

洛德知道應該怎麼辦。

他應立即向食品藥物局報告,把一切情況向他們和盤托出。這以後,耶米納大夫將受到官方的調查,而且可以肯定會對他起訴。過去也有些醫生幹這種事,有的就被關進了監獄。如果耶米納被查明有罪,他也會蹲監獄的,或許還吊銷他的行醫執照。

但是另外一點洛德也清楚。

如果把耶米納的欺騙行為捅了出去,食品藥物局將干預此事,這樣的話,這部分試驗就必須全部重做,就必須重作安排。這估計要花一年時間,也即己菌素W的上市也將相應地推遲一年。

對於耶米納的愚蠢和由此造成的進退兩難的局面,洛德不禁又詛咒起他來。

怎麼辦呢?

如果這件事關係到某一尚有疑問的藥品,洛德自忖道,他才不會猶豫哩。

他會把耶米納拋給食品藥物局的那幫無情傢伙,並願意在審訊耶米納時前去作證。

但是對己菌素W是沒有疑問的。不管有沒有這份假報告,它都將是一種有療效的好藥。

因此,為什麼不把這假報告和那些真報告混到一起去呢?這小小風險可以冒一下,食品藥物局不會有人注意的;光是那浩繁的新藥申請材料就使人難以注意到此點。如果該局的審查人員忽略了耶米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