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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8部分

共和國更名為城市自治領,軍事和外交方面屬於主權範疇,無論他們接受與否,都必須牢牢掌握在西疆大都護府手中,相信他們也能夠理解;在城市司法權方面,可以按照他們現行的法律執行,官員一樣可以由大議會任命,不過在法律方面需要增加的一點是對煽動分裂和反叛方面的懲處;執政府可以得到保留,不過權力可以適當削弱,成為一個不折不扣的行政機構,就像我們西疆內地的城守府,只是執行政策。”

“最後一點,也就是最重要的,撤銷兩城原有議會,將兩城議會合並,如果萊貢或者三寶這兩地納入控制亦可如此效仿辦理,成立大議會,也就是說幾個原來實行議會管理的城市共和國和城邦成為一個特殊區域,稱謂麼,或者可以稱作唐河帝國西疆大都護府南海大自治領,依然設總督一人,只不過總督權力受到了大議會的一定限制,城市自治領的各執政官員的任免必須由總督提名,但需要由大自治領議會批准方可上任或者免職;大自治領內的重大政策和事務由大自治領議會討論透過後報請總督批准,或者由總督提出由大自治領議會透過,雙方相互制約,均有否決權,但涉及軍事和外交方面的事務不在此列,這兩項權力屬於西疆大都護府所有。這樣一來,也就是將西疆內地原設總督的權力削減了一部分給議會,既滿足了這些原有勢力的願望,也可以使總督權力得到有效的監督,而這部分行政權力因為並不涉及軍事外交,對於西疆大都護府來說並沒有什麼影響。另外,在緊急或者戰爭情況下,總督有權在報請西疆大都護府的批准下宣佈暫停議會活動,直到緊急或者戰爭狀態解除。”

“那總督人選任免權屬於誰?是否需要獲得這個所謂大議會批准呢?”無鋒對蘇秦提出的這個雙方制約原理是越來越感興趣了,在他看來,這似乎比自己在內地設立的總督負責制更為開明先進,至少總督的權力得到很好的監督和約束,而議會也無法一手遮天,雖然可能在效率上有所損失,但已經是一個相當了不起的設想了。當然蘇秦的這個設想還有些粗糙和模糊,許多東西還需要下來進一步分類細化,比如何謂重大政策和事務,如何界定,如果外交事務和政策對當地經濟有重大影響,是否需要透過大議會認可,這些都是需要明確認定的,不過這些都是在大局已定的情況下需要做的工作了。

“呃,總督任免權自然屬於西疆大都護府,但是否需要徵得議會批准,這個就需要殿下來決定了。若是需要由大議會來批准,那主動權就掌握在大議會手中,屬下個人看法提名權必須由西疆大都護府掌握,讓大議會備案即可,當然在事前,可以象徵性的徵求大議會意見。”在這一點上,蘇秦也不是太肯定,畢竟總督人選對雙方來說都相當重要,最好能夠選擇一個雙方都能夠接受的人選,這樣更有利於當地各方勢力的平衡。

默默的點點頭,無鋒還在思索這個新生事物帶來的影響,而蘇秦卻以為上司不放心權力掌握在那些工商勢力中,進一步解釋道:“殿下,其實這樣應該說是一個比較好的妥協方案了,由於大議會議員更多,來自某一方的勢力更不容易獨大,這樣對總督來說可操作性要大上許多,如果萊貢或者三寶加入,那對於我們掌握主動更有利,除非總督提出的事務或者施行的政策傷害了整個工商階層的利益,否則他們很難聯合起來行使他們的否決權,何況緊急狀態和戰爭狀態的宣佈權力還掌握在我們手中,隨時可以中止議會的運作,這也是我們的殺手鐧。我相信殿下任命的總督人選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