憤,無數網民呼籲嚴懲80者。
榆縣公檢法承受著巨大的輿論壓力。
自然不敢等閒視之。
現在80事件的調查已經取得突破性進展,估摸著還沒等王舒琪被移交到監獄,就得重新站上法庭被告席,再接受一次審判!
對此,林北只能撫掌而笑,輕輕說一句:
“天作孽,尤可為,自作孽,不可活!”
蘇貫徹繼續宣判:
“被告人xx,釋出誹謗資訊,侮辱言論,傳播範圍極廣……依據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之規定,構成誹謗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被告人xx……依據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之規定,構成誹謗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被告人xxx……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
一道道判決被當庭宣讀。
化作一柄柄攻城巨錘,狠狠地砸在相應被告的胸口。
“完啦!我這輩子都完啦!哈哈哈嗚嗚嗚嗬嗬嗬……”
“我不要坐牢,爸,媽媽,你們快來救我啊嗚嗚嗚!”
“我還要考公呢,我坐牢了政審怎麼辦……”
“寅哥哥,你等我三年,三年之後我一定嫁給你,彩禮減半,不要三金都行。”
“我後悔了,我好後悔啊,啊啊啊!”
“就因為在網上罵人,我居然被判了兩年,這是什麼新時代的文字獄,我不服,我要上訴!”
……
一道道哭泣、悔恨、懊惱、驚懼的聲音接連響起。
不安的情緒彷彿病毒找到傳播媒介一般,在被告群體之中迅速傳播蔓延。
越來越多的被告哭了起來。
有人甚至雙腿發軟一癱倒在地。
可謂哀鴻遍野!
“肅靜!”
“哭什麼哭!安靜聽判決,不要影響其他人!”
“這才哪到哪,後面有你們哭的時候!”
……
法警冷著臉出言訓斥。
這案子具體是個什麼情況,法警們都很清楚。
就這些個被告,有一個算一個,都是罪有應得,咎由自取,活勾八該!
還哭?
真是長亭外,古道邊,芳草天!
蘇貫徹沒有理會被告們的情緒,繼續宣判:
“被告人xx,在網路上釋出誹謗言論,侮辱他人,傳播範圍較廣,造成較為嚴重後果……依據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之規定,構成誹謗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期五年執行……”
“被告人xx……依據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之規定,構成誹謗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半,緩期三年執行”
“被告人xxx……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期一年執行……”
……
“啊?緩期五年執行是啥意思?是五年之後再去坐牢嗎?”
“你個傻逼!緩刑就是不用坐牢了。”
“我也是緩刑,我判一緩一,嗚嗚嗚,不用坐牢真的太好了,我都快嚇死了,還好還好,呼——”
“那為啥我是判二緩三?算了,至少不用坐牢,我已經心滿意足了,唉,以後可不敢在網上罵人了,這也太可怕了。”
“嚇死寶寶了,還好虛驚一場。”
……
部分被判了緩刑的被告在那邊沾沾自喜。
原本還提心吊膽來著,結果判決出來後一看,嘿,您猜怎麼著,居然都不用坐牢,立馬高興起來了。
對此,林北只想說,你們高興得太早了。
是,緩刑確實不用坐牢。
但其滋味比坐牢也好不到哪兒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