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拿了把菜刀。
那時候腦子裡沒有別的想法。
就一個念頭。
誰欺負的然然,剁了他狗日的!
要不是被老婆攔住,真的,今天婚禮現場至少得是個重傷害,甚至鬧出人命也不是不可能。
千萬別低估一個父親的憤怒。
……
另一邊。
林北配合警方提供了影片證據,並且錄了筆錄簽了字之後,便被告知現在可以離開,但如果有需要的話,還得過來配合調查。
至於林北傷人……
不用多說,被認定為見義勇為,不予立案。
別說那些傷者還沒有被鑑定為輕傷以上,就算有輕傷,甚至有重傷,哪怕是出了人命,林北都不用承擔法律責任。
當然了,如果真的是出現了嚴重後果,那肯定不可能這麼快就從派出所走出來。
必然是要經過更加繁瑣嚴謹的程式,甚至可能要走到法院這一步,才能最終下定論。
但不管怎麼說,林北身上那是一點事兒沒有。
他出來後正準備先給父母報個平安,結果就聽到隔壁詢問室裡,傳來一道熟悉的大吼聲。
“他們都是我的好兄弟,這次我結婚,他們都是來幫忙和祝賀的,那個鬧一鬧也是我讓的啊,咋了,這結婚的時候鬧一鬧,有啥問題?”
欸?
這不韓超群的聲音麼?
林北念頭一動,一個戰術後仰,透過門縫往裡面看了眼。
確實是韓超群沒錯。
他臉上滿是幹了的血跡,看著埋了吧汰的,但氣勢挺強的樣子。
坐在那邊,仰著腦袋,梗著脖子。
一副講義氣的模樣。
居然直接把事情攬到自己頭上了……
好傢伙,別人都是“做兄弟,在心中,有事電話打不通。兄弟長,兄弟短,兄弟有事我不管”。
更有甚者,直接就是“兄弟在,我喊嫂,兄弟不在我喊寶”……
韓超群可倒好,還真講義氣。
他真的,我哭死。
當然,也有一種可能,那就是這傻逼壓根兒不知道自己這一時腦熱說出來的話,意味著什麼。
在法律上,這叫“教唆犯罪”。
意思就是說,以勸說、利誘、授意、慫恿、收買、威脅等方法,將自己的犯罪意圖灌輸給本來沒有犯罪意圖的人,致使其按教唆人的犯罪意圖實施犯罪的行為。
舉個栗子。
張三跟李四說,你去殺了王五。
李四這哥們兒也是耿直,真的聽話去把王五給嘎了。
那張三就是教唆犯。
刑法中並沒有“教唆罪”這個罪名,但教唆犯依舊會承擔法律責任。
簡單來說,教唆他人犯什麼罪,教唆人就以這個罪名承擔法律責任。
換言之,
韓超群這一句話,在警察眼中,那就是在自己腦門上,貼上了明晃晃的“教唆犯”的標籤。
警察表情嚴肅地問道:“你確定?是你讓那些人去鬧伴娘的?”
“是啊, 就是我讓的,這又咋了?有問題嗎?”
“我可是新郎!”
“我就想結婚的時候熱鬧一點,不行嗎?”
韓超群顯然還沒有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
他本來沒有參與猥褻,所以只是詢問。
可現在……
既然你狼人悍跳了,那還有啥好說的。
直接上強度。
警察冷眼掃了一眼,淡漠道:“刑!當然刑!不過,我們需要換一個地方說話就是了。”
幾分鐘後。
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