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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0章 貿易進展

得了一定的進展。

最後就是另一個出口大項軍火,前次李奈在參觀完勝利港的軍事基地之後,就在陶東來等人的極力推銷之下一口氣訂購了兩百支二七式火繩槍,十門6磅炮和五門12磅炮,總額超過一萬三千兩白銀的大訂單,可算是軍工部門的開門紅。而前次因為火繩槍現貨不夠,當時只交貨了一百支,後來李奈在勝利港耽擱了一些時日,走的時候又交了五十支,剩下的五十支槍這次用船運來了廣州,明天便可完成上次的訂單了。

這批軍火按照李奈最初的打算,是準備運往福建,賣給正與明軍交戰的大海盜團伙“十八芝”。但對於這個銷售方向,執委會直接進行了干預,要求“福瑞豐”只能將這批軍火出售給福建地區“十八芝”以外的武裝勢力比如說“十八芝”首領鄭芝龍目前處心積慮想要除掉的對手許心素。

執委會之所以要干涉這件事,也是為了長遠的打算考慮。許心素在大海商李旦死後,繼承了他在福建廈門的產業,並且因此而成為了鄭芝龍的眼中釘。1626年迫於外部壓力的許心素投靠了福建總兵俞諮皋,並且將自己手下的海盜全部搖身一變送進了水師,而自己也在水師掛了個把總頭銜。當然了,此把總非彼把總,許心素作為此時福建最大的海商,要錢有錢,要人有人,可出海一戰的海船也有上百艘,實力比遠在崖州的同級軍官羅某人可要強出許多。

在成為官商之後,許心素便是福建地方官府與荷蘭人之間唯一的貿易中間人,並且他也抓住這個機會,以承包的形勢包攬了荷蘭東印度公司在東南沿海的幾乎全部生意,而這顯然大大地阻擋了一心想要控制住整個臺灣海峽水域的“十八芝”。鄭芝龍一心想要滅掉許心素,以全面掌管東南沿海的海貿生意,而許心素也想打掉鄭芝龍的海盜團伙,奪回好友李旦死後被鄭芝龍“非法霸佔”的那部分臺灣產業。雙方在這種情況之下,從1626年開始就不斷在臺灣海峽水域交戰,其中互有勝負。

按“福瑞豐”的看法,把軍火賣給“十八芝”顯然更為現實,因為明軍採購軍火十分麻煩,先得打報告到兵部,然後幾個部門為預算來回扯皮,等到這預算批下來可能都到猴年馬月了。而像“十八芝”這樣的買家只要看上之後就能馬上付現銀,效率比明軍高上十倍不止。

但知悉歷史發展趨勢的執委會卻很清楚,在明年許心素就會兵敗廈門,而他自己也喪命於鄭芝龍手下,他的上司俞諮皋同樣被“十八芝”打得大敗,整個臺灣海峽都會徹底落入到鄭芝龍的手中。而在那之後鄭芝龍便接受了福建巡撫熊文燦的招安,同樣搖身一變成了大明水師的軍官。

臺灣海峽是南海地區通向北方的重要航道,穿越集團想要在未來把勢力擴充套件到華東、華北乃至東北亞地區,必然需要透過臺灣海峽這個交通要道,而這樣的地方如果把持在鄭芝龍這麼一個身懷擴張野心的海盜頭子手裡,對於穿越集團可並不是什麼好事。別的不說,通行那裡的海船每年需要給鄭之林上繳數千兩白銀的保護費,這個條件對穿越集團來說就不可能輕易接受。而且鄭芝龍一向善於玩吞併的把戲,他的整個發跡史都是伴隨著不間斷的大魚吃小魚套路,很難說日後他會不會對遠在海南的穿越集團也生出覬覦之心。

從歷史角度來看,整個東南沿海都沒人能夠阻止鄭芝龍的崛起,但這個歷史發展趨勢對於穿越集團來說並非好事,所以執委會下決心要扭轉這個趨勢,至少不能讓鄭芝龍的勢力擴張得那麼容易。目前的穿越集團連自己用的商船都還不夠,就不用提什麼組織遠征軍去對付盤踞在臺灣海峽的三萬海盜了,去了也只是送菜上門而已。要想給鄭芝龍找點麻煩,那最有效的辦法就莫過於資助他的對手了。

明軍雖然沒錢買軍火,但許心素作為大海商,他可是不缺這點購置高階裝備的錢。而且背靠著大陸這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