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買賣,看似少賺了很多錢,但實際上製造十門6磅炮的耗費並不多,折算下來還不到千元,以這麼小的投入換取黑土港地區一年的太平,這對目前軍事力量捉襟見肘的穿越集團來說是非常超值的買賣。
於是雙方很快就黑土港的地位問題達成了一致意見,鄭氏作為北越政權的實際掌權人,將承認海漢人在黑土港的權力,並且原則上不插手當地的管理經營。但鄭氏作為統治者會向黑土港地區派出地方官員,以觀察員的形式監督當地的運作,以保證海漢人在當地沒有分疆裂土的行為,並且海漢一方為此必須承諾不得向南方叛軍出售同類武器。
而海漢一方將在每年年底在塗山半島的商棧向北越鄭氏交付火炮十門,作為租用黑土港一年的費用,並且當地所有的居民均由海漢執委會及黑土港管委會進行管理。至於這個租賃期,陶東來和鄭柞商量之後暫定為十年,期滿之後再根據當時的情況商談續約事宜。當然了,陶東來很清楚十年之後大概不會再有什麼續約的談判了,很有可能根本要不了十年,那地方就會被劃歸到海漢政權的名下,成為未來共和國的領土。
但雙方的這個租界性質的約定,包括之前已經談妥的塗山半島地區,都只會停留在口頭協議這一步,不會落實到紙面上變成白紙黑字的書面協議。鄭氏方面是顧慮自己的權臣身份,畢竟現在還並沒有走到謀朝篡位的那一步,如果鄭氏代表後黎朝私下跟海漢人簽署這種涉及領土的協議,那無疑是把一個大把柄交到了海漢人手裡,這種蠢事鄭氏可不會去做。而穿越集團方面本來也不想籤什麼紙面協議,那種玩意兒一旦要是簽了,只會給今後用“自古以來”之類的理由收復領土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於是雙方就這麼很神奇地達成了如此重要的土地協議,鄭柞認為海漢人的實力並不足以侵佔北越的領土,何況他們似乎一心求財,也並沒有表現出什麼不軌的意圖,他們願意在黑土港開坑挖煤那就去挖個夠好了。而陶東來則認定北越鄭氏在今後很長一段時期內都必須要依賴穿越集團的軍火供應,所以也不用擔心北越方面出爾反爾,危及到黑土港的安全。雙方都認為自己有所倚仗,無需擔心對方輕易毀約。
但對於火槍火炮的報價,鄭柞就不會那麼快答應下來了,這些玩意兒雖然在北越是稀罕物,但並不代表鄭柞就會讓自家作了被海漢敲竹槓的冤大頭。鄭柞的還價只有報價的一半,而這對於陶東來而言顯然也並不是在期望的價格範圍之內。
不過陶東來並不著急,因為他已經看準了對方最後必然會買,只是價格高低可能會影響到具體的採購量而已。至於軍火貿易是應該追求高利潤還是銷售量,這個問題在執委會內部早有定論。
幾乎所有執委都認為軍火貿易應該在保證合理利潤的基礎上,儘可能地擴大銷售規模,單件武器的銷售利潤可以不用太高,但出售的數量一定要大。因為只有大規模的列裝,才能保證海漢在當地軍事體系中的影響力,從而讓海漢有機會插手當地事務謀取利益,而後續的軍隊培訓、彈藥供應、武器維護乃至下一代武器的換裝,也將無法擺脫對海漢軍工的依賴。
至於說這種大規模的武器出售會不會給己方帶來威脅,執委會認為在相關部門的細緻策劃之下,這種可能性已經微乎其微。首先出口武器與本土使用的武器就存在效能代差,這種代差如果想要透過軍隊數量來抹平,那對方所需付出的代價將極大。其次穿越集團的大本營座落在海南島上,任何軍火外銷物件想要跟穿越集團作戰都必須跨海而來,而穿越集團在岸防工事上的優勢是同時代的所有海軍都無法戰勝的當然,要實現這種優勢還尚需時日,大規模的岸防炮防禦系統和成建制的炮兵都不是目前能夠一蹴而就的計劃。
而限於內戰的越南顯然不具備跨海攻擊穿越集團的能力,他們既無強大的海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