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孫大美的辦公室,集齊所有時尚及科技元素。
時尚是辦公室裝修,科技是孫大美的臉。她的高鼻子、尖下巴、大眼角,沒五十到一百萬,肯定拿不下來。
朗因說不出孫大美哪裡怪,總之,感覺怪。他們齊齊圍住一張黑色菱形大理石面的會議桌,孫大美和宋江在交談,朗因則在觀察。“不自然。”他心道。“面部沒表情,笑,只能看眼神,沒有笑容,噢,這就是傳說中的整容臉吧!”他恍然大悟。
朗因沒看過孫大美的影片號,看過,他得花個十萬做下巴,因為會驚掉。影片號中的孫大美,豔若桃李,清新嫵媚,和昔日紅星某冰幾乎一模一樣,不,比某冰更靈動,實際上呢?
不止怪,拿她的鼻子來說,山根處是驅散不了的紅腫,根本不能碰,孫大美剛才摸了一下鼻子,頓時歪了,宋江好涵養,見怪不怪,熟視無睹地說著,孫大美自顧自反方向再摸一下,把鼻子扶正了。
朗因看得眼呆。
宋江把目光投向朗因,“朗局,”他尊稱道。在孫大美公司,宋江恢復了本姓,孫大美稱呼他“時總”,朗因也不再叫恭親王,他未經同意和通知,默默被宋江升職,“唔。”朗因含糊不清地答應著。
來之前,宋江告訴朗因,希望朗因陪他演一場戲。
“演什麼?”朗因警覺,他本能感受到危險的氣息。
“演一個官員,演你自己,”宋江重重拍了下朗因的肩膀,擠擠眼,“點評一下工作,重點說不足,說風險性,嚇唬一下就好。”
他見朗因猶豫,用肢體語言表示了親近,“兄弟,幫幫忙,有錢一起賺。事成之後,不會忘記你。”
朗因法學本科畢業,做過短暫的輿情工作,那是好幾年前的事了。沒想到,這段經歷被宋江挖出、改造、利用。
“朗局,”宋江再次點朗因的名,再次像孫大美及下屬隆重推出朗因,“是我從北京請來的大領導、大專家,以前宣傳部的,剛從體制內出來,被我挖來做合夥人。沒有過命的交情,不會親自出山指點,當然,麻煩大家都保密。”
宋江衝周圍人等猛點一陣頭,除朗因外的所有人配合地跟著點。
朗因深呼吸三下,硬著頭皮,扮演“朗局”。此行,他的任務是裝作宋江請來的輿情專家、通曉內幕訊息的官方代表,為美妝美容博主孫大美指點迷津,把脈、診斷、防患於未然。
“孫女士,我們一家人不說兩家話,您的自媒體賬號,已經有了非常危險的傾向,輕則封號,重則……”朗因特地戴了一副深色有框眼鏡,顯得深沉、穩重。
孫大美沒上當,她做了美甲的手,交叉環抱在麒麟臂上,“嗯哼,”她按時朗因繼續。
朗因的臉上沒有表情,這是他在機關訓練有素的反應,“重則怎樣,我舉幾個例子,可窺一斑,每一條,都足以讓貴司賠款、關門。”
朗因展開一沓資料,不疾不徐地說道,“比如,您旗下的一個號,曾經讓7歲的孩子作為搭檔,陪你賣貨,還有‘剛過完7歲生日,化個清透純欲奶油妝對不對?”
“對!”孫大美不以為然,“那是我閨女。”
“從媒體監管的角度,這一條,你的號就會被封殺,這屬於炒作兒童美妝。事實上,絕大部分兒童彩妝沒有達到衛生健康標準,採用未滿十週歲的兒童作為美妝博主代言美妝產品還涉嫌違法。”朗因拿起手邊的一支筆,將資料中的幾行著重圈出來,他先是朗讀,“廣告法第三十八條第二款明確規定,不得利用不滿十週歲的未成年人作為廣告代言人。該法第四十條規定,在針對未成年人的大眾傳播媒介上不得釋出醫療、藥品、保健食品、醫療器械、化妝品、酒類、美容廣告,以及不利於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網路遊戲廣告。”然後將圈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