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抗:
“你們什麼意思?”
“警察可以隨便抓人?”
“我只是路過而已!”
很麻煩的樣子,如果不解決的話,可能會遭遇投訴。
然而,完全不怕投訴的殺手嗤了聲,張嘴就想來幾句不那麼好聽的話。
似有所感的伊達航快速擋在他面前,露出友善度超高的笑臉,“抱歉,我同事比較心急,給你們添麻煩了。”
琴酒蹙緊眉頭,不認為自己的做法有問題,“你調查就知道了。”
他相信自己的直覺,絕對不會出錯。
要是調查了一遍再下來,導致嫌疑人跑掉了,會增加更多的工作量。
既然有捷徑可以做,為什麼不用呢,難道要加班到死嗎?
伊達航彷彿沒有聽見,面不改色請三位被揪出來的人,“不過,我有幾個問題,能請幾位回答麼?請放心,警察不會冤枉任何一個人。”
那就是說:既然我同事這麼做了,肯定有他的理由,麻煩配合。
三人:“……”
誤會笑著的人好說話,真是最大的天真了,原來警察都是這個樣子。
“我在商場上班,聽到別人喊‘有炸/彈’才跑出來的。”其中一位穿著某咖啡店的圍裙,平頭,看上去有點憨,“我是很想進去,可是你們的同事不讓啊。”
提著公文包的「地中海」男人推了推眼鏡,回答:“我只是路過,聽到旁邊有人議論,才知道商場裡被安裝了炸/彈…看熱鬧不算犯法吧!”
“不知道這位警官是怎麼想的。”第三人穿了一身黑衣,帶著明顯的不滿,“我也只是路過,突然被拉過來,真是夠了。”
琴酒:“……”
啥意思?
三個人全是男性,從外貌上判斷,大約是30~40歲。
那位「健太」的年齡尚未知曉,但這三人結婚生子的機率比較高,其中兩個人手指上有婚戒,另外一個雖然沒有佩戴卻有淺淺的痕跡。
伊達航快速推斷,此時他來不及詢問小夥伴的發現,只能依照流程辦。
他剛要開口,旁邊仔細將三人的話在腦海中過了一遍、確認自己被指責了的琴酒已經忍不下去了,“敢做敢認,剛才一臉興奮等待爆/炸的敢說不是你們,見到爆處組的人出來,失落和無趣的不是你們?”
這算什麼,區區三個普通嫌疑犯,居然在他面前囂張?
當場他就想發揮出 killer的實力,給這群人個教訓了——如果沒有瞥見周圍一圈穿著制服的警察,此時伯/萊/塔已經在手了。哪像現在,只能逞嘴上功夫,他也很憋屈好麼!
伊達航:“……”
不是,道理我都懂,但咱不能找個說得過去的理由嗎?
光憑這些,怎麼能說服別人?
果然,三個人是不承認的,甚至覺得警方判案太主觀了。
“暴/力/執/法,這是錯誤的,我要投訴!”「地中海」懂得多。
琴酒很震驚,“這就算暴/力?”
那用/槍指著是不是十惡不赦了?
…雖然他要說一句「十惡不赦」也沒毛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