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斯,人生不是就應該這樣麼?當你年幼的時候會有一些人教導你,扶持你,教給你什麼是對的,什麼是錯的。當你長大後他們就會為你找到一個如意郎君,而你的餘生將會跟這個人攜手度過…哦,還是比這更幸福的事情麼?與自己相愛的人廝守一生,哦,還有比菲利克斯更能同她相配的人麼?星辰之淚和雲中蒼穹,聽起來就那麼天造地設。
她會想他,在每個夜晚都跟他心靈感應的情況下還是會想他。半個月的分別,不知道這對尋常夫妻來說算不算長久,她只知道他很忙,幾乎整天都跟那些禱告者呆在一起,她也很忙,總有數不清的儀式和典禮需要她參加。但是結婚三年來,他們分開的時間從沒有超過三天,而在不知不覺中這也已成了她的習慣。雖然他們已經不會像新婚時那樣擁抱而眠,卻在入睡時一定會臉對著臉,這樣無論誰在半夜醒來都能看到彼此,而每當看到他熟睡的樣子都會讓她無比的心安。相反,在沒有他的夜晚,她不是睡不好,就乾脆睡不著。
她不記得自己是否為此哭過,在這十幾個寂寞的夜裡,孤獨的夢中。有那麼幾次她甚至恨不得立刻趕回榮耀城的家,然後一頭扎進他的懷裡,反正這整個過程也用不了幾十分鐘。可就像出發前她對他說過的,她早已不是那個怕黑的小姑娘,更不是那個只會粘人的小女人,她是星辰之淚,星辰之淚有更重要的事情做!
就是這兒了,她站在街角這個破舊的酒吧門前,目標就在裡面,以檔案中他的實力來看,她只要一招就能送他下地獄,但她不會這麼做。她會把他抓回榮耀城,讓他在真理大教堂接受聖堂和所有教民們的審判,然後看著他被釘在十字架上,直到被熊熊聖火所吞噬,這才是叛教者應得的下場。只是在大多數情況下,想抓住一個人要遠比把這個人殺掉難得多,所以…她恐怕得用兩招才行。
在推開門的瞬間,她就看到了角落裡那個身著麻布披風,頭戴兜帽的男人。就是他了,她摘掉面紗,臉上總算露出了那麼一丁點兒笑容,而那個男人竟然也出人意料的抬起了頭,露出了他藏在兜帽中的臉龐。
這個人…是我。
很奇怪是嗎?從邏輯上來說,似乎坐在這兒的人無論如何都不該是我,好吧,我們只能將時鐘撥回一個小時前了。
百無聊賴的生活開始讓人感到厭倦,要不就是生盡歡的地下室,要不就是威廉至今都不肯告訴我具體在哪兒的荒野。無處不在卻一個都見不著的搜捕者,揚言要殺光我們卻連個面都不露的高橋——有時候我都會懷疑自己的處境到底有沒有想象中的那麼遭,可又總不敢拿自己的生命去嘗試。
直到我想起了勞薇塔。
是的,毫無徵兆的想起了她。
想見她很簡單,只要燒掉那張卡片,但是把這樣一個人招到自己唯一的避難所來似乎…好在我還沒蠢到這種程度,我甚至不打算在博愛城見她,於是我決定去她的地盤——楓城。沒人會同意我這麼做,而我也懶得多費唇舌,所以我選擇了更容易的方式,跟誰也沒說。
一件麻布披風,一張傳送卷軸,一枚銀幣,就讓我坐在了這個破舊而狹小的酒館兒裡,但是我並沒有立刻燒掉這張卡片。因為在這個過程中,我想了很多,特別是當那些興奮和衝動漸漸散去後,關於這個女人的點點滴滴都開始變得清晰。
她很誘人,對我來說尤過甚之,但是相對應的,她太危險,也太精明。作為同鑄會的頭號通緝犯,我毫不懷疑自己的價值比她之前掙到的所有報酬都多得多,而作為一個從不做虧本生意的人,我不能保證當她出現在我面前的時候,身後不會跟著一個獅心元帥、鷹眼魔導或者狐尾祭祀,甚至再加上一個封禁師。
也許我應該立刻滾回生盡歡的地下室裡,落進某個角落縮成一團,就這樣在無盡的黑暗和孤獨中了卻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