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燈 巨大 直達底部
親,雙擊螢幕即可自動滾動
第89頁

用過的軍法,被陳文全盤繼承了下來。對此,除了吳登科和樓繼業這樣的戚家軍子弟外,即便如李瑞鑫這樣的遼東人士也認為這樣的刑罰是理所當然的。

早在陳文講完條例之時,士兵們就普遍感嘆於較之明軍軍法陳文的處罰力度過輕,只是沒有人敢於當場議論,畢竟陳文在此宣讀的條例第一條就是關於主帥發言,下屬未經允許便高聲議論或竊竊私語的處罰條例,尤其是在軍官和鎮撫兵們一雙雙寫滿了警惕的眼睛注視下,更是沒有人敢於去成為典型。

對於他們而言,明軍軍法中的肉刑實在讓人無法接受,畢竟鼻子耳朵什麼的割下去可就長不出來了。成了殘疾不光影響自身的形象和感官,就連娶媳婦都深受影響,這也是他們入營以來最大的擔憂。

而陳文所修改的條例將所有肉刑全部取消,改由鞭笞和杖責來進行懲罰。雖然皮鞭和軍棍打下去還是很疼,但起碼不至於成為殘廢了,這讓他們對陳文心懷感激同時也覺得這個主帥還是有些文人的婦人之仁。

但是,這樣不更好嗎?

只可惜,幸福的時光過去的太快,當陳文開始講解那絕對稱得上嚴酷的軍法時,每個士兵的心中的竊喜都一下子變得蕩然無存。而一部分提前就知道個大概的軍官們則在看到他們屬下表情的同時,流露出了或是幸災樂禍、或是兔死狐悲的念頭,畢竟這些動輒斬首連坐的軍法一樣適用於他們每一個人。

當然,也同樣適用於陳文字人!

</br>

<style type="text/css">

banners6 { width: 300px; height: 250px; }

dia (-width:350px) { banners6 { width: 336px; height: 280px; } }

dia (-width:500px) { banners6 { width: 468px; height: 60px; } }

dia (-width:800px) { banners6 { width: 728px; height: 90px; } }

dia (-width:1280px) { banners6 { width: 970px; height: 250px; } }

</style>

<s class="adsbygoogle banners6" style="display:le-block;" data-full-width-responsive="true" data-ad-client="ca-pub-4468775695592057" data-ad-slot="8853713424"></s>

</br>

</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