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話之人乃是齊秀峰,陳文在聽到聲音的同時便轉過頭看向這個任職半年有餘且一向盡忠職守的軍需官。長久以來的辛勤努力所建立起來的聲譽毀於一旦,這份言語間的憤怒不問自明,只是當陳文以為這不過是洩憤之語時,這個憤怒的聲音再度響起。
「卑職身為軍需官,犯事之人乃是卑職的下屬,所侵吞的財產也在卑職的職權範圍之內,卑職確有監管不力之責,甘當同罰!」
同罰?
斬首示眾嗎?
齊秀峰說話的當口,只見著顧守禮偷偷向後拉了齊秀峰一把,似乎是想讓他收回誠意。可是齊秀峰卻蠻橫的甩開了為顧守禮所拉著的袖子,繼續講話說完。
陳文搖了搖頭,以死明志,他並不需要,關鍵還是要在建立起有效的監管制度前把這些軍需看好,這才是當前的重中之重。齊秀峰應得的懲罰不至於此,但也不能不罰。
「此次犯事之人有老營的官吏,懲罰一事本將會與王副憲商議後再行實施。至於齊軍需官,暫時革職,本營軍需儲備由孫主事代理,剩下的事情明日一早再行處置。」
注1:布面甲是一種複合甲,在明朝中後期和清朝時盛行,取代了扎甲的地位,成為士卒的標配甲冑。原因很簡單,第一是因為它易於製造且造價低廉,第二則是因為它能夠抵禦早期火器的攻擊。當然,從便於偷工減料的方面來看,布面甲也達到了甲冑發展史的巔峰。
第五章 交易
第二天一早,王江和陳文便聯名下達了處罰決定。
老營的那幾個小吏,斬首示眾,妻子沒入官府為奴;監守自盜的伍長,革除軍職,斬首示眾,鑑於其背叛妻室在先,其妻室判回本家,腹中子嗣不得使用其姓氏;軍需官齊秀峰,監管不力,杖責五十,罰俸三個月,革去軍需官職務。
本著懲治貪腐這個共同的目的,王江和陳文共同商議決定了這一應的處罰決定,老營的小吏和那個監守自盜的伍長處罰本著嚴厲二字的原則,為的乃是為他人戒。
本來王江準備將那個伍長的妻子一樣沒入官府為奴的,但是陳文卻表示了反對,怎麼說那女子也是個孕婦,這使得他怎麼也下不去手。所以最後的結果就是送會孃家,只是那伍長的子嗣無論男女也不會再使用他的姓氏,算是讓他從名義上斷子絕孫了,至少在古人看來姓氏不能傳承下去和斷子絕孫也沒什麼區別。
至於齊秀峰,他本身雖然沒有參與這場貪汙弊案,但是作為軍需官是要負監管不力的責任的。杖責、罰俸外加革職,看起來要輕上很多,可是光杖責那一項大抵就能要了這個文弱書生的半條命,其實也差不了太多。
行刑的同時,俞國望等人也相約著來到了大蘭山明軍的臨時營地。
其實他們各自的駐地距離並不是很近,與這片臨時營地也遠近不一。只是如四明山一帶奉王翊為盟主一般,天台山的明軍同樣奉實力最強、處事也最為公道的新昌伯俞國望為盟主。此番陳文兜售清軍武器,正趕上這些明軍將領在俞國望的駐地商討局勢的對策,倒也招引到了更多的客戶。
兩廂見過禮後,陳文並沒有急著請這些客戶吃飯,也沒有直接帶他們去檢驗商品,而是把他們帶到了一間收藏特殊戰利品的房間。
此次前來的明軍將領有七八人之多,除了紮營於不遠處鎮子上的俞國望以外,陳文只見過當年和俞國望一起舉兵反清,後來分立一營的金湯,其他的天台山明軍將領他一個也沒見過。
既然沒有見過,那麼首先就要把品牌的公信力建立起來,如此方能事半功倍。於是乎,陳文直接將他們帶到了存放繳獲清軍旗幟的房間。本來專門設定這麼一個房間的目的是用來給即將入營的新兵洗腦的,眼下倒是正好讓這些客戶加強一下對於陳文這個二道販子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