染、試劑或裝置故障有關,所以如果檢測結果與參考值相差較大,又沒有相應的臨床症狀,保險的辦法是,複查一次,或換家醫院再查一次!
檢查及檢驗注意事項
● 很多抽血檢驗要求空腹,如化驗肝腎功等;腹部B超檢查要求空腹,因為腸道內食物會妨礙對腹部器官的觀察;膀胱或子宮附件B超則要求憋尿,膀胱充盈可觀察膀胱內壁,充盈的膀胱還可將子宮頂起以方便B超觀察。
● X光及CT有放射線照射,孕婦檢查應極為慎重;兒童也不宜頻繁檢查。核磁共振(MRI)具有強大磁場,裝有心臟起搏器禁止行MRI檢查,體內有金屬(如骨科內固定)也不宜行MRI檢查。
● 醫生應該在檢查單上寫清楚患者的大致病情,但令很多輔臨科室深惡痛絕的是:臨床醫生常常忽略這一點,他們的報告常常要結合患者症狀及體徵才能精準。所以檢查時,病人可主動向檢查技師說一下大致病情。
● 化驗單及檢查報告並不說明一切!
● 各種檢查均有其適應症,並非越貴越好,也並非越高階越好!如X光對於骨折情況的觀察往往好於CT及MRI;腹腔臟器的觀察首選B超或彩超;肺部觀察首選胸部透視或X平片;頭顱檢查首選CT或MRI。
● 合格的專科醫生應該具有良好的閱片能力,如呼吸科醫生應該比放射科醫生更會看胸部平片;神經外科醫生應該比CT室醫生更會看頭顱CT;心臟內科醫生應該比心電圖室醫生更會讀心電圖。所以複診時,請不要單單隻拿報告單,請將原始檢查資料(如X光片、CT片、心電圖等)交給你的醫生。
● 儲存X光片、CT、MRI原始片的最好方法是將片子夾在兩層報紙之間,捲起來或裝在片袋中。請將所有化驗單按時間順序粘在病歷本後面——這一小舉措常常可博得醫生的很大好感。
5處方藥常識(1)
對大多病人而言,就醫過程中最重要的一刻便是醫生明確診斷,然後拿起筆龍飛鳳舞地寫下處方。所謂處方藥是指需經過醫生處方才能從藥房或藥店得到並要在醫生監控或指導下使用的藥物。國際上通常用Prescription Drug表示,簡稱R(即醫生處方左上角常見到的R)。處方藥一般包括:
● 剛上市的新藥:對其活性、副作用還要進一步觀察;
● 可產生依賴性的某些藥物:如嗎啡類鎮痛藥及某些催眠安定藥物等;
● 藥物本身毒性較大:如抗癌藥物等;
● 某些疾病必須由醫生和實驗室進行確診,使用藥物需醫生處方,並在醫生指導下使用,如心血管疾病藥物等。
病人憑醫生處方交費後到藥房取藥,在他滿懷希望地大把將藥吞下前,他必須明確以下資訊:
● 藥物並不是治療的全部,不要將希望全部集中在藥物身上。很多醫生不會告訴你,在大多數情況下,藥物對於治癒疾病僅僅起到幫助的作用,疾病的痊癒多數在於人體的神奇自愈能力。
● 在服藥之前,確信瞭解以下資訊。藥物對於治療疾病的作用有多大;還有沒有別的治療方法,如理療、按摩、康復訓練等;平時生活應注意什麼。
● 到藥房取到藥後,用藥前做到“四看”。
1。看藥袋上的姓名是否與自己符合,發藥是嚴謹的事,但發錯藥卻每天可能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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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看是外用藥還是內服藥,內服藥和外用藥分開包裝是藥房的工作原則,應有醒目的標籤做特別說明。
3。看所服的藥品是否過期失效,這在包裝(或說明書)上可以查到。也可以透過檢視藥品的“批號”瞭解這些資訊。我國生產的藥品(瓶裝藥)在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