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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部分

;有四片時,二號贏得本盤。

2、2、1、2:盤子裡有兩片薯片時,一號贏得本盤;有四片時,二號贏得本盤。

2、2、2、1:盤子裡有兩片薯片時,一號贏得本盤;有四片時,二號贏得本盤。

2、2、2、2:盤子裡有兩片薯片時,一號贏得本盤;有四片時,二號贏得本盤。

注意【1、2、2、1】這種情況!發現它與其他情況不同的地方了嗎?

答案就是:在其他情況下,到第五盤遊戲之前,也就是盤子裡有十片薯片之前,每盤的贏家總會有所改變;但如果按照第一個人和第四個人只取一片、第二個人和第三個人只取兩片的方法取薯片,前五盤不論薯片數目如何,盤末的贏家總是四號!

白諾敏感地猜測:在這種前提下,繼續玩完剩下的四十五盤,四號會一直贏下去,直到獲得五十分的全部積分!

於是他按照這種情況又模擬了十多盤的輸贏情況,發現——四號,真的是處於“不敗之地”。

這意味著什麼?

這意味著:如果他們四個人在取薯片之前就商量好了取薯片順序和各自取薯片的數目,那麼有一個人就會贏得全部的積分,然後他可以兌換全部的道具,再把道具透過交易的形式轉給其他玩家,如此下來,四個人完全可以共贏。

在得知這樣的前提下,再回頭審視遊戲規則,便發現處處是提示,處處是端倪:

首先,是joker的hint——“如果不明所以,請看獎勵設定”。

獎勵設定說了什麼?

一件水民衣十分,一個補血袋十五分,獎勵設定總共兩件水民衣和兩個補血袋,一共五十分,剛巧遊戲設立一共玩五十盤,只有一個贏家。也就是說,這個hint是提示大家,可以有一個人做到贏得全部盤數,獲得全部積分,然後兌換得到全部獎勵。

可是兩個補血袋很明顯是給已經出局的安凌然和尤利婭設定的,這與“只能有一個人是最終贏家”且“遊戲不設定平局”的遊戲規則矛盾,由此,只能得出一個結論——

這場遊戲,必須由大家合作完成。

第二,是遊戲的第四條規則。

“參與遊戲的人要在十分鐘之後決定,但四個人取薯片的順序卻要在‘一個小時’後以‘按鍵搶’的方式定奪”

——這“一個小時”不正是給他們商議合作條件用的嗎?

吃薯片需要佔肚子,小丑跟大家說“吃個飯休息休息”實際上是反話,這一桌子繁盛的午餐根本不是讓他們來吃的,而是警告他們——在十二點到下午一點這一個小時裡,請遊戲玩家空著肚子商議一下一會兒玩遊戲的策略。

“按鍵搶號”的提示可能是個誤導,但從反面角度來看:如果大家已經商量好了取薯片的順序,那麼按鍵的時候眾人心中自然會有所定奪。這種由玩家自己決定順序的方式,比由小丑規定取薯片順序的方式自由度更大,其實也是遊戲規則偷偷遞給眾位玩家的可用之機。

思及此,白諾方才做出決定——一定要參與遊戲,並且——

一定要成為遊戲中的“四號”。

因為如果合作成功,四號就是最後贏得五十分積分並獲得道具兌換方案決策權的人。每個人都希望把“生死”掌握在自己的手裡,無論是自己的,還是別人的。

所以關鍵在於,如何讓別人同意自己來做第四個取薯片的人,並讓他們按照【1、2、2、1】的規則取薯片。

說服其他三個人合作,是一件不容易的事,即使知道大家可以共贏,別人也不會願意讓白諾撿這個便宜。

於是趁著離開宴會大廳的功夫,晉鋒幫著白諾分析了一下現在的局勢:

“小諾,你有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