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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花落

小麥9700餘石,便由歙縣按每畝科絲四錢向輕租民田加徵,用以補足“原虧夏麥”。可是徽州並不養蠶,歙縣的老百姓必須先把糧食賣成銀子,拿銀子去買生絲,再繳給官府。週轉兩次,負擔更重。按理拖欠只一年,可是這人丁絲絹一收便是一百多年。

這件事由歙縣發酵,當地官員上奏道:南京承運庫每年收絲絹匹,其中浙江、湖廣這種產絲大區,才繳納8501匹;應天(等)十三府,只要繳2905匹。我們徽州府根本不養蠶,卻要負擔8780匹。當地民眾只能賣了糧食,折成銀子,從浙江等地回購,這兩道手續,讓成本翻倍,苦不堪言。更何況,這筆負擔若是六縣分攤,還能勉強忍受,可現在是歙縣一縣承擔——這一縣之稅,比浙江、湖廣兩司都高,根本不合理啊!

原本歙縣上奏的核心是“人丁絲絹”的稅負歸屬,到底歙縣單出還是六縣一起出。這並不是一個複雜的案子。呈文送到南京戶部,很快有了批示:要求應該遵守法典,均攤賦稅至六縣,請戶部酌情辦理。按道理事情到這就算完了。可是,問題來了,其他五縣不願意!憑什麼不產生絲卻要繳絲。

徽州風俗一向健訟,百姓一碰到問題,第一個反應就是上訪告狀。徽州府無力調停這個糾紛。於是六縣民眾把注意力全放在了更上一級的機構。

於是,整個江南官場熱鬧非凡。有歙縣的老百姓去找兵備道告狀,有婺源縣的不平士人去應天巡撫那兒告狀,有績溪縣士民跑到應天巡按那裡訴苦。只要和徽州事務沾邊的衙門,幾乎被他們騷擾了一個遍。兩院、兵備道的衙署門庭若市,告狀的比送禮的人還多,幾乎演變成了全民大訴訟的熱鬧局面。

六縣鬧成這樣,上頭生怕釀成民亂,不得不坐下來好好處理。其中就有人想出了個好辦法:協濟。所謂協濟,是指當一處官府出現資金緊張時,由上級出面協調,組織臨近州府進行援助。他們建議既然徽州不產絲,人丁絲絹又是填補當年夏麥造成的,理應取消,由浙江、湖廣這種產絲大區補足南京承運庫所需絲絹。他們原只要交八千多批,再加應天十三府,消化徽州的八千匹似乎不是問題。可是浙江卻上報說絲絹稅實際總額高達十三萬匹,湖廣的總額為二萬七千匹,這些超出南京承運庫的數額很大一部分被送往太倉銀庫、丙字型檔,隨後他們的去向就不得而知了。

協濟不成,這絲絹任務又打回了徽州府。幾位主事官員齊聚徽州之外的太平府,在巡撫都院的主持下,最終決定用均平銀的方式解決問題。“人丁絲絹”繼續由歙縣獨交,8780匹絲絹摺合白銀6145兩,不予撤銷。但歙縣在四司銀、磚料銀、軍需銀等雜派均平銀中,減去5260兩,分攤給其他五縣來交。可是它換湯不換藥,怎麼騰挪,五縣都是吃虧,這才引發了“婺源之亂”。所以批覆這個決定的南京戶部尚書殷正茂就被推到了風口浪尖,因為他是歙縣人,所以橫幅上就有了“歙宦某倚居戶部”這幾個大字。

徽州之亂的影響,若是放在以前,大概只會侷限於當地。可是正逢皇帝重視江南的織造,內閣幾位大人都不敢怠慢,便趕忙把奏摺送到了朱佑樘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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