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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才是馬頭琴的始祖。

蒙古民俗的變遷

蒙古族民俗是蒙古族在長期的生產和生活中逐漸形成並不斷演化的一項民事活動,明月教授在2001年第3期《內蒙古社會科學》上發表題為《論蒙古族民俗及其在當代的變遷》,指出,蒙古族民俗有其形成的社會歷史根源,蘊涵著深刻的精神因素,存在著不同作用的成分。經濟發展對蒙古族習俗產生著越來越大的衝擊,使其處於不可避免的變遷之中。蒙古族民俗變遷的根本原因是遊牧經濟與農業經濟的結合,促進了蒙古文化與中原文化的交流;近代民族工業的興起,特別是現代化建設和改革開放的新形勢,對蒙古族傳統民俗產生了前所未有的重大影響,民俗的變遷明顯加速,使當代蒙古族民俗的變遷呈現出燦爛動人的狀況。

元代的稱謂習俗

稱謂習俗是民俗中的重要組成部分,稱謂是說話人稱呼他人或自己使用時的名稱,可以分為一般稱謂、親屬成為和人名稱謂等,它反映了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中國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所的陳高華研究員在《浙江學刊》2000年第5期上發表題為《論元代的稱謂習俗》,對元代的稱謂習俗作了深入的探討。漢族的一般稱謂,元代,男性之間的稱謂,對同輩的男子常常稱為哥哥、官人、舍等,同時對自己稱為小人;年長的平民男性稱為老漢、老子、後生。對比自己地位較低的男性,則稱為漢子、小廝。對讀書人一般稱為秀才,讀書人自稱小生,對有文化的人均稱為先生。年長的婦女稱為婆婆,年輕的女性稱為小娘子、大姐,富裕人家的未婚女子稱小姐,女奴成為丫頭。漢族親屬稱謂,可分為父系稱謂(祖父、父、伯、叔、子、兄弟、孫、堂兄弟等)、母系稱謂(祖母、母、姨母、女、姐妹、堂姐妹、孫女等)、姻系稱謂(岳父、岳母、舅父母、表兄弟姐妹等)。漢族人名稱謂分為大名、小名,大名又分為學名和官名,元代漢人中頗為流行取蒙古名。元代蒙古族的親屬稱謂有父、祖父、伯伯、叔叔、哥哥、弟弟、丈人、舅舅、女婿、母、姐姐、妹妹等。蒙古族沒有姓只有氏族名和名字,蒙古人命名的方式有:顏色、數目、珍寶、形相、吉祥、物類、部族、以及畏吾語、&ldo;俗語&rdo;,俗語實際就是漢族民間流行的語言。元代的其他民族如契丹、女真、唐兀、畏兀等,他們各自有自己的稱謂習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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