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k……當初和音符音樂的合作是誰簽署的?”
“永久音樂授權?”
“這種條件是怎麼可能同意的?!”
三大。
公司董事會基本都在罵公司cEo。
永久音樂版權?
這種東西怎麼可能授權出去?!
cEo是吃了大便嗎?!
然而,環球cEo面對董事會質疑,冷哼一聲說道:“各位,這個合作,當初也是上報董事會。”
“如果沒有董事會審批,沒有諸位同意,這份合同能簽署嗎?”
這個鍋:我不背!
無非就是,當初夏國音樂,盜版橫行。
音樂版權不被重視。
根本沒有一點收益。
當時有人願意斥巨資購買版權!
還是7億美刀!
這哪怕是在米國,也算是天價了……更何況是版權荒漠的夏國。
不過,條件是永久版權!
如果只是7億美刀,三大是不可能答應的。
但還讓出42%的股份給三大!
想到夏國是版權荒漠,拿到7億美刀現金,還各家拿到12%的股份。
三家的版權集合在一家公司,也能更好的壟斷。
最終,這份合作達成了。
誰也沒想到……不到一年時間。
夏國監管就頒發:最嚴版權令。
音樂版權被重視了?
這是誰都沒想到的。
“當初企鵝集團以及音符音樂來購買音樂版權,就應該想到他們國家,會針對音樂版權頒發條令!”
一位董事指責cEo不作為。
但環球cEo並不認可這一點,他說道:“當時沒有任何訊息傳出:夏國官方監管會頒發音樂版權方面的條令!”
“我們的人脈,沒有得到任何訊息!”
“就連同為音符音樂的競爭者,夏國規模最大、市值最高的企鵝集團——都不知道訊息。”
“這是夏國監管最近決定的,之前沒任何訊息傳出。”
反正就是:這和我沒關係!
一個國家的政策,豈是一家公司能夠揣摩的?
一位董事問道:“這個合作能取消嗎?能不能支付違約金取消合作!”
這個問題和想法,幾乎在三大董事會上同時上演。
三大的負責人、執行長,回答基本都一樣:“很難,幾乎不可能……需要賠償鉅額的違約金,我們掏不出來的!”
“違約金多少?”
“我看合同20倍?7億美刀的合約我們三大,一同掏出140億美刀……也不是不可能!”
“140億美刀?不可能!”
算下來,環球這邊都要掏近50億美刀。
現金!
這不可能!
不過,真要算,永久版權收回來。
從長期來說,永久版權每年授權出去,帶來的利益應該是更大一些。
可這要多少年?
可公司cEo直接搖頭:“不不不……不是這樣算20倍違約金,是根據音符音樂的損失來計算20倍違約金。”
“音符音樂成立,估值15億美刀……如今大概估值50億-70億美刀!”
“是700億美刀和1100億美刀的違約金!”
如果按照50億的估值來計算,違約的話……損失就是35億美刀,20倍就是700億美刀。
用70億美刀估值來計算,20倍損失就是1100億美刀!
哪怕是三大分攤,最少、最低,都要掏200多億美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