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
我環顧了一下四周,說道:“這可不是一句兩句就能說完的,王爺不介意請我喝杯茶吧?”說罷我便走進旁邊的一家茶樓,也不管百里顥南樂不樂意,自己先找張桌子坐下。吩咐小兒上了壺上好的龍井,然後又讓他送上筆墨紙硯。一切準備好了之後,百里顥南才慢悠悠的走了進來,在我的對面坐了下來。
我先給百里顥南倒了杯水,接著把紙筆遞過去給他。他不解的看著我,我說:“我說你寫!”他的眼神彷彿在說,你為什麼不自己寫?
自己寫!說的簡單,我也得會用你們那麼高階的毛筆才行呀?那東西我連怎麼握都不會!我白了他一眼說道:“我們窮苦人家的孩子沒念過書,不會寫字!”
“你的詩做得不錯!”
還有完沒完了?
“那是我們在家時唱的小曲!”擔心他再問些奇怪的問題,我忙又接著說道:“好了,再說廢話天黑之前是不用回去了。”
見他沒有再說話,我繼續開口道:“首先,在正上方的中間寫上‘和平共處,五項基本原則’。”
他抬頭看向我,問道:“什麼意思?”
“雖然王爺可能認為我只是你買回去的丫頭,但是作為一個成年人的我沒有誰有權力將我賣給別人,父母也一樣!而且我相信,無論哪朝哪代,買賣人口應該都是違法的!王爺您這樣算不算知法犯法呢?”
百里顥南饒有興趣的看著我,示意我繼續說下去。
“撇開這個不談,王爺也曾經親自趕我離開你們王府,從那一刻起,我是你買回去的丫頭這個事實就已經不成立了。所以我現在跟王爺的關係應該是僱傭與被僱傭的關係。王爺付錢我幹活,大家各取所需。這是一種絕對平等的關係!所以呢,為了避免在日後相處中出現不必要的衝突,我們先來簽定一份協議。王爺有什麼意見嗎?”
“沒有!”說話百里顥南將我說的寫了下來。
“第一條,雙方一定要互相尊重。不能因為王爺您比我的地位高就可以對我頤指氣使!”
“第二條,不可以侵犯對方隱私權。也就是說,王爺您不可以一聲不吭的出現在我身後問‘你在做什麼?’看到的不要問,沒看到更別問!當然,我也一樣。”
“第三條,在我執行王爺您吩咐的任務過程中,如果出現像上次一樣損壞王爺私有物品的情況,而經查證,並非惡意行為,王爺是不可以怪罪,更不能索要賠償!”
“第四條,每個月我有兩天的自由時間,供我自己支配。因為王爺要清楚,我並不是賣身在王府。”
“第五條,任何一方不可以單方面毀約,否則需賠償對方經濟損失費!也就是說,像王爺您上次讓我滾得行為,是要賠錢的。”
“備註,賠償條例等我總結好了,再另行簽署!”
看著百里顥南將我說的都寫下來後,我向他問道:“王爺,有什麼意見可以一併提出來!”
“沒有!”
這麼好說話?
“那請王爺再抄一份,簽上您的大名!”
百里顥南完全沒有疑義的簽下了這份協議,而我最丟人的時刻也到來了。因為不會用毛筆,最後我只能選擇按手印。太丟人了!
不過百里顥南也太好說話了,他到底有什麼打算呢?我一頭霧水的跟他回到了景王府,重新開始了我的丫環生涯!
第十六章公子扶風對面的帥哥看過來(上)
在王府平安的度過了兩個月,我所擔心的百里顥南會動用私刑的事情終還是沒能發生。一方面我覺得他還有點人性,另一方面又覺得有點失望,因為女孩子總有那麼點灰姑娘情節呢。
百里顥南是不跟我為難,可是那個叫月兒的姑娘是絕對將我當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