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維清攬著秦瑟的肩膀,行至停車場的時候,剛好遇到了在車邊靜立的林州。
林州上前來打招呼。
葉維清壓根沒理他。
林州有些尷尬地把手收回垂在身側。
就在他要悻悻然離開的時候,秦瑟抬眸望了過去。
&ldo;你們的事情,我無權多管。而且我和沈芳宜,不算好朋友,只算是一個學校的同學。私交很少。但,我依然要告訴你。&rdo;
秦瑟冷冷地望著林州,一字一字咬著牙道:&ldo;我討厭你。林州。從今以後,我永遠永遠,都不想再看見你。&rdo;
秦瑟在車上略睡了會兒,就也到了上課的時間。
秦瑟第一堂課難得的請了假,沒去。
她到萬院長的辦公室,和萬院長提起了這個事情。
雖說過不了多久校方也就可以知道了。
但她覺得還是和校領導說一聲比較好。畢竟萬院長和段校長都是非常明事理的。在事情鬧出來之前好有個準備。
前幾天沈芳宜跳樓一事後,萬院長曾經和沈芳宜談過心。基本上已經知道了她之前行事太過&l;隨便&r;的經歷。
所以這次,秦瑟除了掩下了一些細節和人名沒有說外,把事情都大概地告訴了萬院長。
萬院長得知這個訊息後非常震驚。
他想要親自打電話給沈爸爸,說起這件事,請沈爸爸來一趟a市。
請示過段校長後,段校長做出決定,派了學校裡兩位老師去沈爸爸家裡,接沈爸爸過來。
沈爸爸來到的時候,已經是隔天上午了。
幾乎同時來到學校的,除了沈爸爸外,還有一位姓楊的律師。
楊律師來到a大,找到秦瑟,說的卻是沈芳宜立遺囑的事情。
&ldo;您是沈小姐的遺囑執行人。&rdo;楊律師拿出檔案,一個個給秦瑟過目:&ldo;所以我今天來找您,談一談沈小姐遺囑的事情。&rdo;
秦瑟並不知道沈芳宜曾經立過遺囑。
問過律師,原來是在她那次想要跳樓自殺前立的遺囑。
而且,很令秦瑟意外的是,沈芳宜立遺囑時所定的執行人,竟然是她。
&ldo;沈小姐給您留了一封信。&rdo;律師交給秦瑟:&ldo;說是如果她不在了,就讓我把信交給您。&rdo;
秦瑟接過信封的時候,手指都在微顫。
她也說不清心裡是什麼滋味。
曾幾何時,她和沈芳宜是針鋒相對勢同水火的兩個人。
可是。
沈芳宜立遺囑,是在她從平臺上救下沈芳宜之前。
那個時候她並沒有幫過沈芳宜什麼。
所以,她都不知道,為什麼沈芳宜那時候會選擇了她來作為執行人。
兩人之間真的是敵對更多,友愛很少。
那麼是什麼原因促使沈芳宜做了這個決定?
是信任?
又或者是因為沒有別的更好選擇?
此時此刻,已經無從知曉。
信中,沈芳宜說,她穿的衣服戴的首飾,甚至於用的化妝品,全是男人們送的。並不是她花錢買的。
那些人給她的錢,她全都存起來了。一共八十多萬。
如果她不在了,拜託秦瑟把銀行卡交給她爸爸。
密碼是她爸爸的生日。
明明是很薄很小很平常的一張卡,秦瑟拿在手裡卻彷彿有千斤重。
在楊律師的陪同下,秦瑟在院長辦公室找到沈爸爸,將沈芳宜的卡交給沈爸爸的時候。
這位被生活折磨了幾十年都不會低頭認輸的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