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還沒黑,睡的自然不是正經覺。
他們一起簡單地洗漱了下,關窗簾關燈,倒在床上。往常發展到這一步,要麼鍾慎主動,要麼奚微主動,很快就會進入正題。
但今天的氣氛莫名有點緊繃,誰都沒動。奚微覺得,可能是因為剛才那通電話。他問:「你在想熱搜的事?」
鍾慎點頭:「嗯,但不是今天的。」
「什麼?」
「七年前,」他低聲說,「你認識我那天,是我第一次上熱搜……還有印象嗎?」
「……」
當然記得,奚微還不至於連他們相識的原因都忘掉。
說來也是巧合。那年鍾慎是海京戲劇學院大二在讀生,只拍過幾則業餘性質短片,沒正式出道,卻因為一張街拍照片而意外走紅。
照片是誰拍的已經不得而知,但網友們對鍾慎的長相驚為天人,誇他是夢中情人校草臉,莫名其妙地把他炒上了熱搜。
當時鐘慎十九歲,青澀懵懂,單純到戀愛都沒談過。而奚微二十二歲,剛跟家裡出櫃,一句「我喜歡男的」把爺爺送進了醫院。那之後的半個月,奚家猶如修羅地獄,陰雲密佈,雞犬不寧。
奚微趁機搬了出來。
搬家那天,朋友「奉旨」勸他改邪歸正,說了句「你又沒談過男朋友,怎麼確定自己喜歡男的呢?要不算了」。奚微第一次聽說,原來性向也能「算了」,冷笑一聲道:「你說得對啊,我談一個試試。」
朋友:「……」
當時不過是氣話,但當奚微在熱搜上看見鍾慎照片的那一刻,他突然覺得試試也不是不行。
恰好同城,一切方便。但太子殿下沒有追人的意識,他也並非真正動心,像小孩子遇見喜歡的玩具,便要花點錢買下,佔為己有。
鍾慎就是他的玩具。
線下第一次見面,是陰雨天。七年來與鍾慎相處的點點滴滴奚微大多印象不深,但那天穿過雨幕走向他的鐘慎,他卻很難忘懷。
在酒吧街,音樂聲喧嚷,霓虹燈牌上雨水細細地流。奚微撐一把透明的傘,不是等鍾慎,而是正要離開。但鍾慎就在這時出現,被他的秘書帶到眼前,第一次叫他的名字:「……奚微?」
奚微點了下頭。鍾慎渾身被雨淋濕,外衣,頭髮,臉上,滿是雨水。雨下得太密,奚微隱約覺得從他臉上滾下的無數水珠裡似乎有眼淚,但很快鍾慎就笑了一下,證明是錯覺。
……
「後來我想……」鍾慎壓在奚微身上,嘴唇離他不到一寸,「當時你就那麼冷酷地一個人撐傘,讓我淋雨。」
奚微噎了下,默然不答。鍾慎也不需要他的回答。
人貴有自知之明——他們沒有可以分享一把傘的感情,七年前沒有,今天依然沒有。
第3章 白玫瑰
後來還是做了。
厚重的窗簾阻絕了光線,白天和黑夜的界限在汗水裡模糊,不知道太陽幾點落下。
奚微的手腕被鍾慎用力按住,折在枕頭一側,隨他的動作時而繃緊時而陷進床單裡。溫度持續上升,加濕器在黑暗裡噴湧著霧氣,仍然又熱又燥,奚微抽空摸到空調遙控器,冷氣開到最大,但還是熱。
每當進入狀態,鍾慎就有一種不罷休的勁頭,可能因為只有這時他才能從奚微身上得到良好的反饋。
奚微性格強勢,這方面同樣。但奚微的強勢不表現為爭先爭上,而是一種遊刃有餘的狀態,心情好時怎樣都行,甚至可以享受被鍾慎擺弄,那神情任誰看了都會有被他縱容寵愛的錯覺。
但也只是錯覺罷了。
大約七點鐘,中場休息。奚微潔癖發作,換掉床單又洗了個澡,還沒出浴室,鍾慎突然闖進來,把他壓在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