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燈 巨大 直達底部
親,雙擊螢幕即可自動滾動
第18部分

定。

☆★☆★☆★☆★

薩載說他未聽說地方官繼續捕獲這類案犯,但也未聽說有何人真的被割去辮子。接下來他必須報告他的同僚的情況:其時督臣高晉在蘇兼暑撫篆,曾向奴才言及此事。據云現在獲解到案之人,縣審皆無實據。至四月間撫臣彰寶到任後向奴才問及地方事務有無見聞,奴才亦曾將此事說知。據云只在嚴密查孥,不在出示曉謝等語,其因何不先行具奏之處,奴才實不知其固。

弘曆現在抓住了高晉和彰寶隱瞞實情的例證。他們的陳奏從未提及蘇州或胥口鎮的事件,只是輕描淡寫地提到“謠言”。雖然彰寶直到5月13日才抵蘇州就任,但他從薩載那裡得知這個案件不會晚於6月14日(如果薩載是可信的話),完全來得及立刻奏報朝廷。可他當時又怎會料到這案子會變成現在這樣呢?無論失於奏報是出於對此事真實性的懷疑還是因為害怕引起事端,反正弘曆的懷疑完全得到了證實。高晉、彰寶兩人均受到嚴厲的訓斥。那些“是非倒置”、不許百姓捉拿妖術嫌犯的惡劣地方官員本應受到上級督撫的糾參。但“化大為小,化有為無之習,各省皆所不免,而江南實為尤甚。”弘曆還寫道:“高晉既習於聞冗,毫不振作。彰寶前任藩司日久,原不免沾染積習。嗣在晉撫任內,諸事尚知奮勉。意其痼習以悛。乃自調任江蘇以來,故智復萌。”

因此,所有在5月間被捕旋又釋放的案犯應再抓起來並立刻移送承德行官受審(這包括蘇州的乞丐和胥口鎮那幾個幾乎被毆斃的和尚)。案犯若有逃脫,或地方官若有“教供”,一切後果均由高晉和彰寶承擔,決不寬赦。

彰寶懇求弘曆責罰:他的失職導致了屬下翫忽重情要案,而他本人也多少染上了官場積習。他請求弘曆讓吏部彈劫和處罰自己(硃批:“彈劾為時尚早,朕欲看汝有何能耐緝捕案犯。”)

從實際出發,彰寶只能根據犯人的口供追捕妖黨。要不了幾天,小偷劉某的師傅魏鬍子就被抓獲了。彰寶親自審問,魏鬍子承認招募了劉某,但供稱他本人也系受僱於原為商店夥計的某人,其人用割來的辮子和藥。至此,案情變得令人沮喪。

浙江的撇清

永德是滿族小貴族,他躋身行省官僚似乎是太容易了一點。這位皇族的旁支①只在刑部短期任職見習就發往浙江任道臺,負責杭州地區沿海防務幸在任職十年無過失後,他於1765~1766年間升任省布政使。他或許是因改進行政的一些瑣細建議而贏得了弘曆的歡心,在1768年4月25日被晉升為浙江巡撫。

☆★☆★☆★☆★

①清朝開國皇帝努爾哈赤叔父的子孫在他們的名字前冠有覺羅二字。他們與皇室直系的關係比宗室更遠。

☆★☆★☆★☆★

山東巡撫富尼漢於7月24日左右通知永德,據蔡、靳兩個乞丐疑犯供稱,浙江是現今已在山東露頭的神秘剪辮案的發源地,這定然使新上任的永德大驚失色。他知道,儘管當初對浙江叫魂案件的處理看上去幹脆利落,沒有驚動朝廷,但皇上現在一定已經知道了這個案件。永德不得不準備應付朝廷不可避免的詢問。8月4日和6日,弘曆的諭旨果然到達了杭州的巡撫衙門,要求永德報告情況並立刻採取行動。永德奏稱,今年初春關於叫魂的謠言確實曾突然在當地流傳。當時還是布政使的他立刻意識到妖術是一項嚴重的罪行。

他立刻向巡撫熊學鵬做了“面稟”(當然,這是無案可查的)。經調查,很快便帶出了德清和蕭山的妖術恐慌事件,而這些事件的起因原來在於無知鄉民的以訛傳訛,誤信惑聽,“是以前撫臣熊學鵬未經奏”。當他本人就任巡撫後,“誠恐尚有匪徒潛行不法滋事”,因此他要地方官加以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