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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樂峰和林夢露的婚禮分別在青源縣和清湖市舉行了兩場,伴娘是宋晴,伴郎是楊遠山,氣氛非常熱鬧。
趙樂峰目前的財力,已經可以在清湖按揭一套豪宅了,而且他有能力在很短的時間內還完房貸。
劉蓮提出借給趙樂峰錢,一次性把錢都付清,可趙樂峰就是不同意。
劉蓮看到了趙樂峰的骨氣,也看到了趙樂峰的個性,把女兒交給趙樂峰這樣的男人,她很放心。
可有個問題是,在趙樂峰按揭的豪宅到手前,必須先住在林夢露的房子裡。
夜色迷醉。
趙樂峰和林夢露在街上散步,摟著林夢露的軟腰,趙樂峰笑道:“來到清湖這麼長時間,我最大的收穫就是娶了你。”
“不是你的小說嗎?”
“也是。”
“你小子就是口是心非,就算為了討好我,也不能本末倒置啊,在我看來,你的小說在你的心裡比我更重要。”
林夢露修長的腿勾起,踢了趙樂峰一腳,又道:“這個時節,楓葉山上的楓葉很動人,不如你明天帶著曉雨去楓葉山看楓葉吧。”
“為什麼?”
“因為你們兩個早就想去了。”
林夢露的意思已經很明白了,趙樂峰只能是尷尬地笑。
早晨。
趙樂峰到了天藍花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