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意味著什麼,就再也不用說了,楊姍甚至在撂下電話的同時,淚水就滾滾而下,她沉默好久之後,提出了寫認罪書,換取緩刑的要求來。
趙明博當然不敢這麼答應她,於是就要她先老老實實地寫認罪書,嗯,順便還要爭取有立功表現”“如此一來,我才好幫你說話不是?
“緩刑………我感覺有點便宜她了”陳太忠有點不樂意,緩刑基本上就不可能執行了,他可是一點都不覺得楊姍可憐,她牛逼的時候,都是用鼻孔跟我說話的哥們兒可是堂堂的處級幹部啊。
現在知道國家幹部的厲害了,就後悔了”““早幹什麼去了?你捏造那虛假新聞的時候,有沒有想到被冤枉的人,會是怎樣的心情?不過真說起來的話,他並不太清楚二者的區別,沒錯,他是做過政法委書*記,但是他做的時間本來就不長,而且術業有專攻,他並不能比趙明博知道得更多。
或者…………勞動教養所外執行,會更好一些?他不能斷定,總之,他覺得若是能拿到楊姍的認罪書的話,那就可以狠抽某些人到臉了。不能確定,那就請教別人好了,他琢磨了半天,撥個電話給馬小雅,將事情經過說一遍,“……,你在北京認識的人多,誰能比較權威地解釋一下?”
“這個東西……我就能跟你解釋”馬小雅聽得笑一聲,合著她那個退休的副廳老爸,就是檢察院一路上來的,而她在北京接觸的類似人物也不少,自然敢吹這個牛,“要照我說,就是緩刑,但是要判她受賄果。”
合著這個勞動教養的手續,因為友簡單了,執行方不一定是本地,按說這個人有危險的話,外地可以對他進行勞動教養。但是一旦所外執行,那位直接回家,投奔老家的勞教所,別人也不能說什麼,跨省抓捕罪犯是正常的,但是跨省搶勞教人員好吧,大約也只有陳太忠敢惦記這麼做了,前提是他得不怕麻煩。
相對來說,判個緩刑還要好一些,起碼起訴的這一方,可以在緩刑期間時不時地騷擾一下對方,而且那邊也得證明自己洗心草面了。
這個主意不錯,陳太忠一聽就明白了,馬小雅是希望以這種方式來打臉,沒錯,受賄罪不適用於非國家工作人員,而那些新華北報的記者,也正是因此而肆無忌憚地收斂財物,扭曲報道某些事件。不過,馬小雅有點懷疑,太忠聽明白了沒有?
當天晚上,陳太忠在湖濱生態小區設家宴,為凱瑟琳和伊麗莎白接風,酒至半酣處,馬主播就問起了楊姍那邊最後是怎麼處理的。
“就是受賄罪”張馨笑吟吟地回答,她最近因為此事,跟趙明博聯絡得挺緊,“太忠哥說了,讓她在認罪書裡,自己建議願意接受受賄罪。”
前文說過西城檢察院若是願意活用一下能以受賄罪起訴楊姍,而這個現象從邏輯和法理上講,也屬於受賄範疇難就難在楊記者的身份,不屬於國家工作人員。
反正一旦這麼判了,楊姍出來之後不認賬的話,就可以大肆攻擊素波政法系統,所以陳太忠就建議趙明博,讓楊記者自己提出按受賄罪算吧。
這認罪書是要保密的,留下這份認罪書本來就是防著新華*報找後賬,到時候要是有人說,這判定不合理,西城這邊就可以告訴對方,我們手裡有楊姍的認罪書。
那邊要是再說,那是你們強加給楊姍的,可憐小楊一個弱女子,怎麼可能反抗你們?這邊出示一下認罪書,上面有楊姍自認是犯了受賄罪,那西城就是狠狠地還擊了一下。
一麻痺的這罪名都是她自己選的,我們順理成章地判了一下,還讓她緩刑了”你們無冕之王真是得了便宜還賣乖,莫不成真要成為凌駕於法律之上的存在?
這個思路,有很多不合法理的地方,但是憑良心說,西城能這麼搞,就算相當講理了法律不可能涵蓋所有社會現象”這麼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