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好了,助理呢,你還繼續使用著,我也和她打過招呼了,她也還願意跟著你。” “算是公司借給你這個元老,方便度過這一段時期的,雖然我不能繼續做你的經紀人,不過,你之前已經接下來的廣告代言,商業活動,這些天來,來諮詢後續合作的公司,我也都替你應付著,沒有讓他們和你解約。” “那麼,至少最近一段時間的工作,你是不必發愁,作為公司為你接下來的業務,公司自然會抽調人馬幫你完成,這也是為了公司的發展,你不必過於感動。” 思思這邊,眼圈都有點紅了,聽了這個話,立刻又憋回去了。 啊……這…… 有些話,明明可以不必這樣說的。 “多謝K總,我也清楚,我選擇不續約,對於公司來講,一定會產生不小的損失,只要是我能夠辦到的,我也儘量都會配合。” K總瞥了她一眼:“你懂什麼?” “你要是真的懂,還會不續約?” 很多事情,已經到了這個地步,K總也就不想再挑明瞭,沒有意義,也無法挽回局面。 但是,思思是個什麼樣的人,她再清楚不過,既然她選擇自己闖娛樂圈,那就讓她去試試。 有的人就是這樣,順風順水慣了,就會自然而然的認為,取得的一切成績,財富,都是理所應當的。 都是他應得的,是他自己有本事。 想要作起來,想要脫離原本的生活狀態,想要搞一搞事。 好吧! 到時候,現實就是最好的老師,它會為他們全面的展示現實的全貌,並且讓他們碰的頭破血流為止。 雖然這都是思思應得的,誰讓她一點後路都不給自己留呢? 但是,就像K總所說,一方面,她也是同情可憐思思,到底是自己一手帶起來的藝人,總是不想看到她太倒黴了。 另一方面,她這樣做,當然是和公司的利益密不可分。 在K總的公司,思思一個人可是獨佔大頭的,幾乎所有的資源都向她一個人傾斜。 包括代言也好,影視劇資源也好,在她身上的份額是最重的,那麼,如果因為她的一個任性的舉動,就造成許多代言,商業活動無法進行下去的話,那麼,一大筆違約金,賠償款,那可就都在路上了。 公司當然可以向藝人個人索賠,但是,這種索賠,很多情況下,法律是並不支援的。 因為,選擇不續約,對於思思個人來說,這完全就是一個純粹的商業行為,思思既沒有違法亂紀,更沒有有任何的作風問題。 她的私生活也好,社會風評也好,都是很好的,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因為一個正常的商業舉動就造成大規模的解約事件,思思個人是並不需要承擔責任的。 畢竟,她也沒有違規,如果廠商不願意再合作,那是他們自己的問題。 如果想要追索,恐怕只能找公司。 但是,找了公司也不見得有什麼用處,難道,公司不希望思思繼續履行合同嗎? 難道,他們不想賺錢了嗎? 誰會和錢過不去? 當然不可能! 於是,從公司的角度來講,也是很希望思思至少把商業合同這一塊都認真的履行完畢的。 但是,因為合同沒有繼續,那麼,從法律意義上來說,公司和思思個人已經沒有權利義務的關係。 公司也無法約束思思的行為,更無法強硬的要求她去做什麼,所以啊,這件事要想辦成,還是要尋求思思本人的同意。 現在,她已經做出了保證,K總當然要順勢接受,太好了! 不愧是她一手帶出來的人,就是能拿捏的住。 思思願意把剩餘的商業活動都做完,公司這邊,出於自己利益的考慮,也不能不給她提供便利。 不過呢,如果可以更進一步,那自然是最好不過了。 K總沒有急於提出要求,她在權衡,她在等待,她也在考慮,接下來的話,如果說出來,便極有可能起到反作用。 把剛剛那種投桃報李,你好我好的良好氛圍徹底破壞,但是,不說……對於K總來說,又是非常艱難的。 怎麼辦? 面對真實的困境,她也只能把老臉拋到一邊了。 “思思啊,今天我們能談的這麼投機,這麼透徹,老實說,我也很開心,上一次在次方家,我們鬧的那麼難堪,我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