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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部分

場合之下見的面。

溫暖憤恨地看了自己的父親一眼,已經五十多歲的溫父保養得不錯,沒有發福,也沒有什麼白頭髮,整體形象很好。

他過得一如既往地好,可是這麼多年來,他可想過,被他拋棄的女兒?

還有已經死去多年的妻子?

溫暖不由得苦從心來,溫父對她的虧欠,從小時候開始,所以溫暖從來都不願意見溫父,可沒想到,本以為這輩子都不用再見面的父女兩,竟然還見上了。

面對對方律師的緊緊相逼,溫暖這方的律師,額頭上不停得冒著冷汗。

從來沒有接過這樣緊急的案件,從給了自己資料到正式的審理,前後不過是幾個小時的時間,他什麼準備都沒有。

不說準備,對方的那些證據,一點點指著溫暖,他要反駁,也拿不出多強大的理由,只能在話裡抓對方的語病,卻顯得有些力不從心。

“本來,溫暖其人買兇殺人,已經是犯了滔天大禍,可到如今,她仍然不知悔改,竟然跑到原告的病房,試圖再次行兇。這一點,原告的阿姨是證人,而且還在廝打中受了傷,全都是溫暖所為。若不是守著的警員及時趕到,我估計何沁女士不敵溫暖的拳腳功夫,已經沒了性命。再說我原告喬嘉萱小姐剛做完手術,還躺在病床上修養,溫暖若真的要指她於死地的話,喬嘉萱小姐是沒有力氣反抗的,這可是兩條活生生的生命啊!”

辯護律師說得無比沉痛,所有的人都怒視著溫暖,心想若不是這是法院,場面如此嚴肅的話,大家早就結伴一起上去把溫暖給撕了。

緊接著,辯護律師又道:“溫暖買兇殺人在前,至鄭月容女士於死地,又試圖謀殺另外兩人在後,行為惡劣,心思狠毒。我懇請法官大人重判溫暖,這種人該為她說做的事情買單。”

前面唇槍舌戰一番之後,便差不多到了結案的時候。

因為證據齊全,而且全都是對溫暖不利的因素,這個案子便可以很快結案了。

而結案唯一的關鍵點便是,到底如何處罰溫暖的問題。

按照國內的法律,買兇殺人的刑事案件,買兇者最少需要背叛十年有期徒刑,若是情節嚴重的話,則直接判了死刑。

最大的錯,不是殺人的那個兇手,而是買通那個殺人兇手的人,所以,真正開車撞鄭月容的男人,於溫暖相比,他的刑罰估計還比她輕一些,當然是在同一個案件裡的懲罰來說的。

路伊寧冷笑著對喬嘉萱說:“看到沒有?那個女人現在知道怕了,隔著老遠的,都看到她在發抖了,這次知道自己罪大惡極,不能逃避了吧?這種人,生下來就是禍害,窮兇惡極,直接就該掐死得了。”

路伊寧還不知道溫暖殺過顧晟的父親以及妹妹,否則對溫暖的評價,肯定又會上升無數個高度。

喬嘉萱看著這一幕,不知喜悲,早知如此,何必當初呢?

說她衝動,那時因為溫暖引發了她體內的衝動因子。

若不是溫暖做了這麼喪心病狂,傷害鄭阿姨的事情,她完全不會這麼做,也不會對溫暖痛恨到這個地步。

那便沒有今天的這一幕,溫暖又何必驚慌?

還記得,第一次見溫暖的時候,喬嘉萱覺得這個女人骨子裡有一種清冷高傲的氣質,可是隨著見溫暖的面更多,便發現那不過是溫暖的偽裝。

她用外表的強大,來掩飾自己內心的脆弱,或許溫暖的內心本來就是千瘡百孔的,可跟鄭月容有什麼關係?

跟自己,又有什麼關係?

她們都是無辜的人,就因為她是顧晟的妻子,在本質上威脅到了溫暖的地位,她便盲目地展開了報復行動。

現在,不但殺害了一條性命,甚至引得顧晟的厭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