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無形的東西有什麼可毀壞的呢?
即使是對這種細微的東西,我們還是會有執著,如果存在這樣的執著,則縱然消滅了粗大的“我”,消滅了物體的性質,但正如《俱舍論》所言,**和無**天人的境界,就是很細微的,雖然不佔空間,卻仍然屬於物質的範疇,所以我們還是要設法把它摧毀。
怎樣摧毀呢?跟前面的方法一樣。如果繼續用剛才所講的方法去剖析,所有的物質都會變成空性。
在剖析到沒有顏色、不佔空間的程度時,如果我們覺得抓不住一個對境,無法去進行分解,就可以用不生不滅的方法來推理。
透過抉擇不生不滅的方法,我們就可以知道,萬事萬物都是不生不滅的,既然沒有生,也就不可能存在。這些方法,都是是既方便,又有說服力的分析方法。透過這種方法來抉擇空性,也就不是太難的事情了。
平時我們都認為,一切事物都完美無缺地存在著,有我、也有外界,有肉體、也有精神,但現在一觀察才發現,這些東西根本找不到。
包括有些科學家都有這樣的體會,但即便有這種體會,他們也僅僅是從物質的角度進行了分析,其研究結果也不是究竟的,而只能往空性的方向走一截,所以,我們不能將物理學與佛法等量齊觀。要知道,物理學永遠也不能與佛法等同,只是它們中間的一部分觀點相似而已,到了最後,還是需要佛法的幫助,只有佛教的邏輯,才可以推翻最終的執著。
又有人會說:既然萬事萬物都不存在,那我們的眼睛為什麼又能看到這一切呢?因為我們的眼睛錯了。為什麼錯了呢?因為我們的眼識,也有無明的汙染,它是錯誤的。
關於這一點,我們很容易證明。比如說,除了火焰、河流等明顯的運動之物以外,其他任何一個東西,我們的眼睛看起來都是靜止的,但事實上,所有的物質都是由很小的粒子構成的,這些很小的粒子在哪怕以百萬分之一秒的時間單位計時的時段中,也是不斷地生生滅滅,不斷地高速運動著的,在整個世界上,根本不存在一個靜止的物質。既然如此,為什麼我們的眼睛看不到這一切呢?這就說明,我們的眼睛是有問題的。它受到了無明的遮蓋,所以看不到物質的真相。連這一點它都看不見,更深層次的實相它就更是無法探知了。
另外還有舉不勝舉的例子,此處就不一一列舉了,你們回去慢慢想。不管怎樣,大量的事實足以證明,我們的眼睛是靠不住的。我們不能相信眼、耳、鼻、舌,不能因為自己的眼睛看得見,就認為它是存在的,這個邏輯此時已經不成立了。如果這個推論站得住腳,我們就可以說,因為我的眼睛看到它是靜止的,所以它就不是運動的,而是靜止的,但現在我們已經知道不能這樣說。
即使我們的眼睛看見了,我們的耳朵聽到了,也並沒有什麼了不起,因為無論是眼睛還是耳朵,都不能認知事實的真相。聲波也是剎那剎那變化的東西,比如說,當我們聽到“眼睛”這兩個字的發音的時候,不管怎麼樣,我們也聽不出其中的生生滅滅,我們聽到的,就是一個連續的聲音“眼——睛——”,但實際上並沒有什麼連續的聲音,只有一剎那、一剎那銜接而成的聲音片斷。
我還可以舉一個例子,假如在黑暗中用燃燒的蠟燭在空中畫一個圈,我們就會看到一個明亮的火圈,但實際上哪有什麼圓圈呢?圓圈根本不存在。只是因為我們的眼睛無法捕捉蠟燭移動的每一個瞬間和步驟,所以就錯把蠟燭前後運動的所有方位,都看成同時、連貫而不可分的一體了。
同樣,發出“聲音”這兩個字所延續的時間,也可以分成很多個千分之一秒或萬分之一秒,這兩個字的聲音是一剎那一剎那地逐漸發出的,而不是不可分割的一體,但我們的耳朵卻無法分辨出這種原本斷斷續續的聲音片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