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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買房

在廠裡食堂吃了飯以後,我提出回到我在酒店訂的房間裡去睡個美容覺,是老公送我去的,因為距離比較遠。

路上兩個人又膩歪了一會兒,等老公返回辦公室的時候也是下午了。我想到小三在這期間一直餓著肚子就感覺很開心,讓她餓著去吧!

到了酒店睡了一覺,醒來的時候已經是下午四點半了,我用手機點了一點外賣,擺好放在桌上,然後又躺回了床上,我給老公發了一張露出床角和我雙腿的照片,又把桌子上擺好的飯菜拍了一張照片,都發給了老公。並配文字:聽說這是你們男人喜歡的下班後看到的景象。

老公忽略了飯菜,把目光盯著我的雙腿,他說:就一雙腿能有多特別?”

我補充了一句“飯在桌上,人在床上”,又配了一張“等你喲”的動圖。其實這張圖本來是很純潔的,還是我女兒發給我的,但在現在這個對話裡卻有了別樣的意味。

老公馬上又回了一個“等我喲”的動圖,跟我發的那張居然是同一個動畫人物,我懷疑老公的那張也是我女兒發給他的。

晚上七點,老公準時到達我所在的位置,進門我就招呼他一起吃飯,我肚子都餓了,老公洗把手也坐下來了。

我主動挑起話題說:“我們現在這樣真挺像“偷歡”的男女,你是不是挺喜歡這種“偷”的感覺?”

老公馬上搖搖頭說:“我們是正規夫妻,就是警察來了都拿我們沒辦法,結婚證給他一甩……”

“可我覺得不好,我們又不能每個人都給他看結婚證吧?你看那酒店登記人員,每次看到我們兩個都一直盯著我們,不知道她心裡怎麼想呢。”

老公邊吃飯邊問我:“那你想咋辦呀?”

“你讓小三從你的房子裡搬出去。”

老公驚訝道:“那她住哪裡啊?她還有孩子,難道讓他們娘倆流浪街頭嗎?”

“那房子到底是不是你的?房產證上是誰的名字?”

“我買房子的時候,她還沒和我在一起呢,我怎麼會給她買房子,不過暫時讓她住著而已。”

“你的意思是,我這個原配只能住酒店嗎?讓小三佔據我們的家?那房產證上寫你的名字,就是我們夫妻財產。“”

老公沉默。

“那要不然,你給我再買一套房子,只寫我一個人的名字,你得補償我,你出去問問,誰家家裡是小三管家,把原配趕出去住酒店?”

老公思考了一會兒說:“買房子的話也不是不可以,不過要過一段時間了,年底手裡沒這麼多錢,很多賬都沒有收上來……”

“行嘞,你答應就好,這次就寫我一個人的名字。”

“都是夫妻共同財產,寫你一個人的名字又怎麼樣?”

“那不是顯得你很重視我嗎?”

老公笑著捏捏我的臉,力道有些大,把我臉都捏疼了。

只之所以沒有強制趕走小三是因為我考慮到,這個房子好歹是老公一個人的,也就是我們夫妻共同財產,真有撕破臉那一天,我隨時都可以把小三掃地出門。但如果我現在強行讓小三搬出去的話,保不齊老公會因為內疚和心軟,另外再給小三買一套,到時候寫小三名字,那樣我就得不償失了。所以讓老公另外給我買一套房子,寫我的名字,這樣既能賣老公一個人情,我還能得到實質性好處。

而且老公因為對我有愧疚也會很爽快地答應我的要求。

事實證明,也的確如此。

總之,現在老公的心在小三身上,正面衝突我得不到好處,反而會把老公越推越遠。這肯定不行,我是來“搞錢”的,老公是我的“金主”,把金主得罪了還怎麼搞錢,真跟小三吵起來,老公沒準兒會直接幫她來懟我,那樣我也撈不著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