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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部分

順便說一下,自從搬到了稻香村,黛玉房裡的東西也齊全起來,也有了稱金銀的戥子。所以紫鵑也能精確的知道自己財產的數量了。

上次的房子,紫鵑用的是金子付的帳,就是三十兩黃金。紫鵑打聽好了的,金銀的折算的市價一般一兩金十兩銀的,當然要具體到成色。上次紫鵑自認為給的金子成色很足,對方也沒異議。而給中人的佣金什麼的費用說好是對方付的。

也是那次把紫鵑她娘留下的金子差不多都用了。

不過紫鵑手上還有金子,那是跟著黛玉去林家的時候,林如海賞的若干金銀鏍子們。

林如海自知大限將至,以後照顧不了女兒,只能替女兒收買人心。畢竟在賈府裡生活,賈老太太給的貼身丫鬟的作用很重要,這個道理林如海自然知道。

為了黛玉安身,給賈府的百萬兩銀子都出了——恐怕林如海自己也知道賈府貪進去的一定比給黛玉的多,當然恐怕不知道賈府比他想的還貪的多——哪裡在意給丫鬟這點小錢呢?這“小錢”可以換來大方便呢。所以林如海出手實在大方。

而且那時候這賞賜也就一次了,再沒第二回機會了,能換來紫鵑對林黛玉真心實意實在是很合算了。不過話又說回來,看紅樓夢原著,紫鵑也算對林黛玉真心實意,給不給都一樣;而有些人就是給的再多,也一樣沒用,養不熟的人多的是。

總之,紫鵑在林府時間不長,得到賞賜的次數不少,每次都是真金白銀的硬貨。而林如海比原著上描寫的要精明的多,賞賜的時候是單獨的。紫鵑知道雪雁和王嬤嬤得到的估計也不少,但是多少誰也不知道。反正作為黛玉的丫鬟,好像不可能直接議論錢財的問題,口不言財,才符合林家的風氣。

那時候現在的紫鵑還沒穿越過來,過去的紫鵑可能更符合古代丫鬟的標準,看來很是入了林如海的眼。

☆、43、樹大好乘涼

43、

其實不如眼,林如海估計也沒辦法啊,林黛玉剛來賈府的時候帶的人少了,而林如海死了,賈府不可能再讓林家塞進人來了。拉攏紫鵑是非常必要的,而作為賈府的幾代的得臉的僕人,也不是小錢就能入眼的。

說起來,因為發生在紫鵑穿越之前的事,紫鵑上次清點財物的時候都漏了這筆錢。還是一次找衣服的時候,翻出來這麼一大筆金銀,才在前任的記憶力找到這筆錢財的來源。說起來,賈府治安還真的是好的,前任的紫鵑就這麼隨便扔在箱子裡,也沒有丟失的。

自己的月錢和逢年過節的賞賜積攢起來,也有七十多兩銀子,還有14個大小不等的金鏍子,不過沒有一兩重的,最大的也就六七錢重,小的不過一二錢。她到了黛玉房裡才成了一兩銀子一個月的一等丫鬟,在賈老太太房裡的時候只是二等丫鬟,不過賈老太太還算念舊,看在她孃的份上,給她的賞賜也多。

紫鵑想想,如果沒有花費,那麼手上銀錢真是不算少,還得加上自己和母親留下的頭面首飾。在賈府丫鬟的財產裡,這才是大頭。

比如紫鵑自己的衣服首飾怎麼值個幾百兩吧。原著上晴雯死後,說留下衣裳簪環約有三四白金呢,晴雯熬上一等丫鬟才幾年。何況賈老太太給黛玉房裡的銀錢東西素來豐厚,給紫鵑的賞賜實在不薄。

難怪原著上紫鵑,有人考據說去給黛玉守靈了。這麼看來也是可能的,因為有足夠的經濟基礎啊。這些錢夠她一生花費,不需要找地方謀生,也無需嫁人靠老公養家,守上一輩子靈也不愁生計。所以說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這話是非常正確的。

現在的紫鵑沒打算做守靈這份沒前途的工作,還是把黛玉妥妥當當的嫁出去才是真的。而自己也要保證生存的經濟實力才行,畢竟紫鵑這樣的女人,不可能考慮嫁漢嫁漢穿衣吃飯的。她概念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