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他們嘶吼著,甩動著,發洩著,像群魔亂舞,猙獰畢現。
看!那裡有個身材火辣的靚妹在盯著傑哥,大鍵給Jo打眼色。
那肥佬的眼神可真噁心!像是要把傑哥整個兒吞了。Leo皺著鼻子,狠狠地敲著鼓。
那位執著的客人會是誰呢?中年禿頂的憂鬱大叔?紋了滿身青花的黑社會小頭目?失足的殺馬特少女?還是裝腔作勢的小公司老闆?
在凱撒皇宮酒吧,人人都愛菸酒嗓J。
第二支曲目,還是來自Nirvana樂隊的《Lake of fire》(火湖),Jake走到舞臺邊緣坐下來,吉他架在大腿上,場務小弟動作迅速地為他調整好麥克風的位置,絃音錚錚響起,LED燈光驟滅驟亮,幻化出一片血紅火光。
“Where do bad folks go when they die(壞人死後會去往何地?)
They don't go to heaven where the angels fly。(他們進不了天堂見上帝。)
They go down to the lake of fire and fry,(他們會墮入硫火的地獄,)
Won't se。e them again till the fourth of July。(再見時只有在獨立日到來之際。)……”
舞臺只有一米五高,Jake坐在邊緣吟唱,有醉了酒或是嗑藥HIGH了的瘋狂客人撲上來,伏在他的腿上嘶吼哭泣。
見多不怪,Jake毫不在意地只管繼續唱著,記得第一次遇到這樣的客人,他嚇得直接從臺上滑了下去,崴了腳不說,還打斷了演出,引來客人們的鬨然嘲笑。
那時的他青澀靦腆,對人生充滿希望,對未來飽懷信心。
那時的他聲音清亮,音質無暇,只能唱清新的校園民謠。
那時的他愛穿白T恤,牛仔褲,運動鞋,喝綠茶,吃麵包,騎單車。
進入一段間奏,金屬重弦撕鉸著眼前紙醉金迷的喧囂糜亂,一個肥佬晃上前來,從嘴裡捏出吸了一半的雪茄塞進Jake的唇間,Jake咬著菸嘴,那上面殘留著的濃濃蒜臭味兒和辛辣烈酒味兒已經激不起他生理上的任何牴觸,習慣成自然,習慣,是人類所擁有的最無奈的一種自我治癒能力,假如你厭倦了這個世界卻又無力反抗,那就去習慣它吧,假如你厭倦了這樣的生活卻又無法改變,那就去習慣它吧,假如你厭倦了身邊的人卻又無法避開,那就去習慣他吧。習慣,就是不斷地拋棄舊的自己與接受新的自己的過程。
那個白T恤牛仔褲的自己,早已不知被他拋在了過去的哪一天的吉他絃斷聲裡。
“孩子,跟我走吧!”肥佬用中指的金戒指頂在Jake的大腿上,肥肉抖動的臉上毫不掩飾地展示著他的佔有慾。
Jake把雪茄摁在自己的膝蓋上,距肥佬的手只有一寸,不算厚的皮褲瞬間被燒破了洞,菸頭在皮肉上被摁熄,Jake對著麥克吼:“Follow me!(誰想跟我走?)”
客人們海嘯山呼地回應他,蓋住了震耳欲聾的音響。
“Who cares about me?!(誰在乎我?)”Jake的眼睛帶著光,很亮,很冷,很厲,很野,肥佬盯著他看,像看著一頭瘋獸。
客人們歇斯底里地跟著Jake吼,一頭瘋獸帶動了一群瘋獸。
Jake站起來,手裡的吉他像是魔鬼的骨骸,伴隨著瘋狂的撥動,群魔再一次在死亡的樂章裡亂舞,有人爬上舞臺,匍匐在Jake腳下痛哭,有人搶到了麥克,對著它大吼:“釣魚島是中國的!”有人拎著一整瓶的伏特加,灌了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