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風化之本也”
老有所終,壯有所用,幼有所長,矜寡孤獨、廢疾者皆有所養。
按照朱元璋的《大明律》規定,大明朝的老百姓,從生到死都有人管。
小孩兒生下來,不論男女,官府每個月給一斗米,三斤肉,給小孩兒他娘吃,好下奶喂小孩兒,一年給十尺棉布,給小孩兒做粑粑戒子。給到一週歲。
這是小孩兒,老年人,八十歲以上的,每個月給三鬥米(五十四斤),五斤酒、五斤肉。
九十歲以上的老年人,增加一匹帛和十斤絮。
七十歲以上的老年人可以進養濟院(養老院)。
養濟院不但給老年人養老,它還收留乞丐和殘疾人。這可能和朱元璋早年的要飯生涯有關係,所以,大明朝的初期,是沒有乞丐的。
在養濟院裡面,每個月是三鬥米、五斤肉,五斤酒的伙食標準,醫藥費全免。
老年人不願意進養濟院的,可以在家裡面養老,不但待遇和在養濟院相同,還可以免一個兒子的徭役,這個兒子專門負責給老人養老。
這是對老年人的,對普通老百姓的,則是設立惠民藥局。
從布政使司一直到州、府、縣。
惠民藥局,不得因為老百姓無錢而拒絕治療病人,極貧者,就是窮得不像樣的,惠民藥局還得給免費治療。
遇到各種災害,惠民藥局還得去送醫送藥。
另外還有漏澤院,負責入土為安。
這些都是針對那些沒有勞動能力的人。
有勞動能力的青壯年,則是耕者有其田,每戶人家分二十畝地。
去了賦稅,種地的收入,足夠一家七、八口人吃飯的。
按人頭算,一個成年勞動力,一年的收入在十五兩銀子左右。
官府同樣有兵役和勞役。
兵役是應該的,是每個老百姓的責任。
勞役是有償的,官府是要給發工資的。
柴薪皂隸,就是去給官府砍柴、挑水、幹雜役的。每年都是二十兩銀子。大概摺合人民幣一萬三千六百八十塊錢,這是明朝洪武年間的物價。
給官府趕車的馬伕,一年是四十兩銀子,摺合人民幣是兩萬七千三百六十塊錢。司機在那個時候屬於高收入群體。
因為縣太爺一年才掙四十五兩銀子。不過縣太爺福利豐厚,他可以使用四個柴薪皂隸和一個馬伕,還都是由官府支付工資。
他每年的服裝布料都是幾十匹起步。還有糖、茶、魚、肉,上百斤,都不花錢。住房也有補貼。
當然,官做的越大福利就越好。
看看人家大明朝的福利,多好啊!
所以,大明朝能存在將近三百年,不是沒有道理的。
趙令武不說要比朱元璋做的好吧,最起碼做的也要比他強的多。因為,趙令武的銀子,肯定會比朱元璋的銀子多的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