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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部分

龔渺倒覺得有意思了,趴在桌子上大膽的問,

“你不會從小就暗戀我吧?”

吳明輝臉一紅扭過頭不說話。

那個時候很單純,卻也很傻。他們上初中時一起上下學,天天騎著腳踏車一起,然後有人說他喜歡龔渺,他臉紅脖子粗的把人揍了一頓。那是他第一次打人。後來龔渺叫他,他也不跟她一塊兒走了。

他不知道怎麼了,只覺得很丟人。他想跟她在一起,卻不想她誤會他,遠離他。他只能默默的在她背後。

到了大學後,他才知道那種感覺原來是喜歡,可是回頭,再也找不到當年那個明媚的女孩兒。

他常常問自己,這種喜歡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的呢?

也許是日積月累吧!他是父母撿來的孩子,小時候長的胖看起來很呆,大人看到他就喜歡開玩笑的說“你爸媽不要你了!”小孩子看到他,就喜歡欺負他!

那時候中午趴在課桌上睡覺被人燒著了頭髮,或者別人趁他睡著時把腳伸進他嘴裡,又或者嫌他太胖太難看踢他兩腳。

他因為自卑都不敢還手。放學時,看到那群人,他都害怕的繞道走。可是繞著繞著,還是被那些同學揍了。那時候上學是他最害怕的事。

他長大後其實很不明白那些同學小時候怎麼那麼壞。

這就是小時候的他,像是被人扔進了一個黑乎乎的洞裡,沒有人管,只能一個人在裡面害怕恐懼的掙扎。

龔渺是他童年灰暗歲月中的唯一一道光,溫暖的照亮了他。

他才知道,噢,原來這個世界還有開心,還有歡笑,還有朋友,還可以手拉手、、、、、、

他很喜歡很喜歡她,喜歡到覺得,她就是他的意義。

小時候總是一看到她就望著她著迷,然後她就用手戳戳他的腦袋罵他是呆子,或者豬!

那時候很小,什麼都不懂,可能很盡情的跟她玩,很大方的說喜歡,她讓他做什麼,他就做什麼,只要她在,他就覺得很好。

十四歲的時候,看到同桌後面的兩個人偷偷在課堂下牽手。才慢慢明白,這世上還有另一種不同樣的喜歡。

可是這種喜歡是讓人羞恥的。老師經常面色嚴厲的批評說,好孩子不能如何如何,彷彿那樣就是罪人。同學們也背過身就罵那一對同學不要臉狗男女之類的,還說他們兩個不穿衣服在哪裡抱到一起,還說他們兩個生了小孩兒之類的話。

那個時候資訊沒現在這麼發達,他也不太懂,就像別人說的,男生碰一下女生的手,女生就會懷孕的這種話他都信。

他很明白,他對龔渺的喜歡晉升了。但這些卻讓他覺得更羞恥。

他有時會望著她的嬌唇想著親上去的滋味,想的天花亂綴,她一本書拍過來,他才清醒得了。

明明什麼都沒做,他卻覺得自己跟犯了罪的少年一樣。

他不再向從前一樣大方,她不小心拉他的手,他就會反應很大的甩開。他不再老往她家裡跑,見到她也不再笑著跑上去,而是人一閃跑掉了。

如果時光可以倒回,他真希望自己能不那麼膽小無知,可能勇氣的牽著她手,大聲的對她說,我喜歡你。

可是他就這樣膽小而無知的離開了美好的她。他幾次躲她,她也漸漸不再找他!他心裡很茅盾,明明想要跟她在一起,卻很笨的把她推開了。明明能夠光明正大的看她,他卻不敢,只敢從後面偷偷看她。

再後來,他們家搬走了!他想,這樣搬走的好,或許他就不會犯罪了。

沒有她的日子,每一天都很忙碌!想考一所好的高中,讓爸爸媽媽支援自己讀書!上了高中後,因為太孤癖沒有朋友,而只知道讀書!校園裡抬起頭彷彿都能看到她活躍的身影,可他不敢說,不敢說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