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所謂的樣子。
我不由說了我從剛才就忍著的話:“你們為他這麼傷心值得嗎?他的死是他的事,與你們有什麼相關?說什麼我們不會了解他的痛苦,我們又為什麼一定要了解他的痛苦?是義務?別開玩笑了!一個不把自己生命當回事的人,沒有什麼好值得為他傷心的!他這麼多年對你們做了什麼?你們都忍下來了,不是嗎?你們還虧欠他什麼?還有什麼傷心難過的理由?收起你們的同情心,他需要的不是同情!沒有人是需要同情的,他需要的你們對他的尊敬,視他為與你們同一層次的人的尊敬。”
我一直對他們這種無聊的同情心感到無奈,甚至是厭惡。我家裡人認為:一個人出事死了,如果你會哭那是因為你虧欠了他;如果沒有哭,那不是因為冷血,而是因為你問心無愧,沒有虧欠他就自然感到心安理得。不論哪一個人他的經歷是如何悲慘,他都不需要同情。他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