鄒誠覺得自己的腦子有點亂,為什麼殺人現場,還有第三個人。
還有一個問題,羅方有沒有殺人,自己不知道嗎?
他一定知道自己殺人了沒有。
如果他沒有殺人,羅方完全可以告訴自己父親羅子文,羅子文也就不需要這麼著急了啊,還要讓陳冰閉嘴。
那麼就是羅方殺人嗎?
但是鄒誠總覺得怪怪的,這件事情,沒有這麼簡單。
陳冰到時候應該會出庭作證的,以前沒有人知道他看見了什麼,可是這一次的事情之後,就會被人知道。
陳冰的出現,對芳菲很不利,那麼芳菲的女兒同樣危險。
從陳冰的病房裡面出來,鄒誠沒有離開醫院,而是坐在了醫院走廊的長椅上。
鄒誠在整理自己的思路。
高衝有可能是殺人犯嗎?
在鄒誠看來是有的,就算是羅方的出現,高衝同樣有成為殺人犯的可能。
因為他一審的時候,什麼都沒有說,他為什麼不說自己偷東西,難道還怕丟人。
和被判死刑比起來,他害怕這些嗎?
他不說是因為,他不想被判刑,他想要不開口,不承認,法院不能對他進行審判。
可是有指紋和足跡這些證據,這些有利的證據,讓不開口的高衝,同樣逃避不了審訊。
這樣的情況下,高衝被判了死刑,那麼高衝不開口的原因是什麼?
他殺了人!
羅方毀滅證據的原因是什麼?
他殺了人!
這個案子總不可能有兩個兇手吧,同夥犯罪,這在鄒誠看來是不可能的。
羅方和高衝,是兩種完全不同的人。
一個是家裡有錢的留學生,一個是有好多次前科的無業遊民,這兩種人怎麼可能在一起,而且還要共同犯罪。
在鄒誠看來是不可能的,那麼有沒有一種情況,有一個人沒有殺人,卻以為自己殺了人?
這個沒有殺人,但是以為自己殺了人的人,是羅方還是高衝。
高衝?
鄒誠搖了搖頭,不可能是高衝。
羅方?
想起來自己在精神病醫院看到羅方的情況,羅方當時的精神狀態是什麼樣的?
他的精神狀態是好的嗎?
可能已經出現問題了,只是沒有現在這麼嚴重,那麼會不會讓羅方造成一種錯覺。
自己沒有殺人,卻以為自己殺人了?
鄒誠覺得很有這樣的可能,羅方當時可能也磕了藥,所以精神狀態是恍惚的。
這就也能解釋,為什麼在殺人的時候,還有第三個人在場。
第三個人,當時應該是一個迷迷糊糊的狀態,所以兇手殺人的時候,他根本就不知道。
兇手也看出來了他當時的狀態,才敢肆無忌憚的殺人。
那麼就現在的問題來看,高衝就是兇手。
高沖和霍雯雯的家裡,發現羅方已經是迷迷糊糊,可能已經躺在床上不省人事了。
他和霍雯雯發生了爭執,然後殺了霍雯雯,當時的羅方,根本就不知道這些。
之後高衝在激情殺人中反應過來,看到霍雯雯的屍體害怕了,就將霍雯雯的屍體,放在霍雯雯車子的後備箱裡面,想要去拋屍。
但是在路上和陳冰的車子撞在了一起,高衝擔心陳冰發現,所以不需要陳冰負責。
可是當時心裡已經有些慌張了,他被陳冰看到了身上的血跡,他以為陳冰會報警。
因為他做賊心虛,就會疑神疑鬼。
高衝擔心陳冰報警,他覺得自己不能開車了,車子會成為被人搜查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