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染了。
不對不對,張群跟他的風格不一樣,像他這種猥瑣流,應該是自學成才的,恐怕是跟網路小說裡學壞了。
“辛苦你了。”猴爺點頭:“你去洗個澡休息一下吧。”
大猩猩點頭,然後退出了猴爺的房間,不過剛走沒多久又轉回來了,看著猴爺說道:“他說你擁有秒殺刀鋒公主的能力?”
刀鋒公主……呵呵。
猴爺笑著搖頭,頗有些無奈:“他也可以,只是他覺得好玩。至於你眼裡不可翻閱的高山,其實只不過是個不起眼的小沙粒,真正的高山,你們是看不見的。”
這種帶有禪機的話,大猩猩當然聽不懂,猴爺也沒多做解釋,只是放下手裡的書,看著窗外:“小子,看來你還是不喜歡當配角啊,那主角換你來。“
599…缺幾個喊溜溜溜的鹹魚
很多人以為姑娘喜歡那種穿著花哨、行為誇張的男人,很多人甚至認為那才叫潮流叫時尚,但實際上世界上最吸引女性的男人通常只有一種風格,那就是正裝風格。
不管是唐裝、西裝、中山裝,那種有稜有角的風格幾乎適合所有年齡段的男性,甚至可以說正裝給男人的加分就等於是香水對於女人的加分,在這種風格面前,其他一切的時尚都是需要讓路的。可以這麼說,即使是一個看上去痞子氣十足的男人,哪怕是顏值巔峰的陳冠希,當他穿上西裝挺直腰桿之後也同樣像換了一個人,這主要是體現在氣質上的改變。
所以在一群穿著風格奇怪的人種,站著一個身穿量體合身正裝的人,那個人絕對不是土,而可以說是鶴立雞群,只要稍微有一些眼力的人掃一圈就能注意到這個人的存在。
奈非天就是這樣,他在一群探員中非常跳躍,十分合體的西裝配上他帥氣的長相,還有從內而外散發出來的雅痞氣質,讓他一出場就成為了這個內部酒吧裡最大的贏家。
可以說一晚上過來搭訕他的姑娘就沒有停下,雖然很大一部分看到他身邊是黑傑克和伊莫拉之後都退卻了,但總有那麼一部分是不怕死的,死皮賴臉的用各種方法接近他。
“你一晚上請多少人喝酒了?”
黑傑克撇撇嘴,眼裡全是嫉妒:“本來平時只有我才有這種待遇。”
“看來有些人被搶了焦點之後有些不開心呢。”伊莫拉笑著喝著一杯果汁:“你看,我連酒都不能喝。”
“小朋友,你可沒有成年,上官可是特意囑咐過不許給你供應酒精飲料。”黑傑克把伊莫拉杯子旁邊的一疊點心推開,然後從侍女手中接過一杯龍舌蘭:“想要像別人一樣喝酒,你還要過三年。”
啥?奈非天也愣了。之前還以為伊莫拉至少有十**歲了,現在聽黑傑克的話,這姑娘才十五歲?不過也對,就跟沒蛻皮之前的小猴子一樣,誰也看不出她跟建剛一般大,瘦小的姑娘總是很難看出年齡。
奈非天想到這,多少有些羞愧,畢竟自己這段時間一直在佔一個十五歲小姑娘的便宜……難怪了,難怪他總覺得伊莫拉的臉還跟沒長開一樣,現在才知道人家壓根還沒到那個年紀。
“對了,你為什麼這麼強都沒被選入組織裡?”
黑傑克在和奈非天稍微熟練了一點之後,發現這個非常變態的傢伙並不是想象中的那樣難以接近,甚至可以說他非常好講話,身上那股痞子氣甚至讓他有同類的感慨,再加上他一起喝了一晚上酒,所以說話也就自然親近起來了。
“我啊,自由散漫慣了,不喜歡約束。”奈非天看了伊莫拉一眼,然後繼續說道:“這次是來幫小丫頭的。”
伊莫拉抿著嘴笑,看上去和白天那個血裡來刀裡去的a級大佬根本不是一個人,現在的她看起來就是個情竇初開的小姑娘,剛上高一的那種,眉宇間都是青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