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燈 巨大 直達底部
親,雙擊螢幕即可自動滾動
第1306頁

間問題。兇手殺害潘毓婷是在晚上8、9點左右,作案地點雖然僻靜,附近還是會偶爾經過路人,兇手必須冒著風險在很短的時間內完成作案,所以他沒有更多時間做其他的事情。溫靜華的遇害時間是在凌晨3、4點左右,這段時間路上幾乎沒有人,兇手要承擔的風險相比小很多,而且有了第一次作案經驗,他的膽量會更大,做出更多行為不足為奇。法醫算出他刺了潘毓婷23刀,遠遠少於溫靜華的31刀,這就是有力的證據。&rdo;

&ldo;很好,那麼第二種解釋呢?&rdo;

&ldo;第二種解釋有一定的猜測成分。首先我要說明一下,連環強jian犯是個籠統的稱呼,細分起來可以大致分為施虐狂型別與憤怒型。施虐狂型強jian犯有固定的目標人群和犯罪模式,他們的手段倒未必很兇殘,但必須為了發洩個人扭曲的性慾。而憤怒型強jian犯會攻擊被害人全身的所有部位,而且不斷重複這些行為,包括那些與性慾本身無關的行為,他對被害人使用的暴力往往比實際需要多得多。對本案的兇手進行分類,應該屬於後者……&rdo;

&ldo;……憤怒型強jian犯的犯罪起因通常會由於一個生活中的具體問題而發展到極端,譬如說,一個有性功能障礙的丈夫被妻子嘲笑,引起了他的憤怒,會轉而對其他女性進行報復以求發洩憤怒。我比較了兩個被害人的情況後濾出一條線索‐‐潘毓婷先遇害,溫靜華後遇害,但溫靜華不但受傷多,甚至還被兇手用多得多的手段進行wu辱,這些手段體現出兇手對被害人溫靜華出奇的憤怒,這實在有些令人費解,確定了這一點,我就開始進行假設……&rdo;

&ldo;兇手的真正目標,或者激起他憤怒的物件就是溫靜華。溫靜華很可能是在某件事情上惹惱了他,譬如說他有男性性功能障礙,於是他急需找到一個人進行報復,他就到街上漫無目的的閒逛,搜尋目標,結果恰好碰到了那天因為等失約的男友而回校晚的潘毓婷。他尾隨潘毓婷進了僻靜的小巷,抽出尖刀衝上去往她身上瘋狂亂刺,甚至挖掉被害人的雙眼,扔下一個玩具娃娃,然後逃之夭夭了。雖然當時他的憤怒得到了發洩,但是真正的問題在溫靜華,只要她活著,就會繼續令他發怒。於是,僅僅相隔一天,他就對溫靜華以相似卻更加殘忍的手段下手了。&rdo;

</br>

<style type="text/css">

banners6 { width: 300px; height: 250px; }

dia (-width:350px) { banners6 { width: 336px; height: 280px; } }

dia (-width:500px) { banners6 { width: 468px; height: 60px; } }

dia (-width:800px) { banners6 { width: 728px; height: 90px; } }

dia (-width:1280px) { banners6 { width: 970px; height: 250px; } }

</style>

<s class="adsbygoogle banners6" style="display:le-block;" data-full-width-responsive="true" data-ad-client="ca-pub-44687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