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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四章 到此一遊

狡辯?有數十人親耳聽到,你對楊鎮談及他妻子何氏容貌出色,又對楊鎮說汝妻我養之等話語!”

林大官人嘗試反駁說:“縣尊豈不聞耳聽為虛?”

鄧知縣並不聽辯解,直接說:“經本官研判,何氏自盡與你的話有直接聯絡!

你言語毀人名節在前,然後才有何氏自盡在後!

也算得上是先有逼迫,然後才有人命!”

林大官人突然打斷了鄧知縣,不耐煩的說:

“既然縣尊已經認定,那就別再廢話了,直接宣判吧!”

鄧知縣疑惑不解,真沒見過這麼著急被判罪的人。

“你認罪了?”鄧知縣忍不住問道。

林大官人很坦白的說:“無論在下認罪與否,都改變不了縣尊的判決。

縣尊心裡早就有了判決,還管在下認不認罪作甚?”

鄧知縣怒了,拍案道:“混賬!本官秉公執法,容不得你在這裡詆譭!”

林大官人抬頭看了看公堂外的日頭,催促道:

“煩請秉公執法的縣尊快點判決,我還要趕時間!沒多少時間在縣衙公堂浪費。”

鄧知縣:“.”

堵在公堂外看熱鬧的人,同樣也想不通,為什麼林大官人如此積極主動的等著被判?

事有反常即為妖,林大官人的態度也讓鄧知縣捉摸不定起來。

等得不耐煩的林大官人驚道:“不會吧?不會吧?難道縣尊你不通刑名,不知道應該怎麼判?

其實在下都可以告訴縣尊,逼奸未遂並迫人致死的案子,從輕處罰是杖責一百,流三千里!從重處罰就是是絞刑!

縣尊趕緊量刑寫判詞吧!時間也不早了!”

本來鄧知縣正在琢磨,但沒想到被林泰來不停的催促,頓時怒從心頭起,惡向膽邊生!

當即寫下了判詞,判了林泰來杖責一百、流放三千里。

不是鄧知縣不想從重判一個絞刑,而是因為他等不及了。

絞刑是死刑的一種,而以大明司法體制,死刑要一直複核到刑部,執行起來流程很漫長。

至於杖一百、流三千相對就簡單了,上報府衙批准後,馬上就可以執行。

當判詞唸完後,鄧知縣毫不客氣的說:“將林泰來收監!”

這是一種司法習慣,當庭判決後,有罪一方要被送進監牢看押,一直到執行刑罰為止。

“慢著!”林大官人叫道:“在下乃是滸墅關的吏員,奉命開辦分關的主吏!

如果想把在下收監,請縣尊先去通知過王稅使!”

說完了後,林大官人轉身就急急忙忙的往外走,彷彿一刻也不肯多留。

鄧知縣恍恍惚惚有種錯覺,林泰來這次到縣衙的態度,彷彿就是打個卡一樣。

就差在公堂廊柱上,寫一個“到此一遊”了。

鄧知縣終究還是沒有強硬的阻攔留人,甚至還很陰暗的希望林泰來戴罪逃亡。

被判了流放三千里的林大官人從縣衙出來,一刻也不肯多留,又匆忙向隔壁街道的府衙而去。

彷彿是搶時間一樣,林泰來一路小跑著。

這讓看押他的官兵一度懷疑,林大官人這是想跑路逃亡。

但看著林大官人並不是向城外跑,便又放心了。

來到蘇州府府衙的大門前,找到堂鼓,林大官人伸手就想擊鼓。

旁邊衙役提醒道:“雖然你是林泰來,但你也不能越級上告,有事先去縣衙!”

林大官人控訴道:“我剛被縣衙判了流放三千里!只能到府衙上告鳴冤,算不得越級!”

府衙衙役:“???”

在衙門工作了這麼久,還是第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