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話的功夫,魏軒就已經風捲殘雲的掃完了盤裡的食物,一粒米都沒有剩下。他將空空如也地盤子放回託盤,拿起石榴汁喝著,偶爾舔舔嘴唇:&ldo;你總算對我的身份有興趣了。&rdo;
&ldo;我是人類,不過有狼的血統,自幼在狼群裡長大。&rdo;
他似乎對自己的過往並不忌諱,懶懶散散地笑著道:&ldo;我的父母是基因研究員,我是他們的實驗品,身體有狼的基因。&rdo;
&ldo;我還是個受精卵的時候,就被他們各種操作,後來成了嬰兒,就被放進了狼群。是狼群接納了我,把我養育成人。&rdo;
&ldo;那個狼群是世上最兇猛的叢林狼,兇殘嗜血,會主動攻擊人類,領地之內不留活物,我的認知也向來如此。可能這也是地獄選我當收割者的原因吧,畢竟我有清地圖的強迫症。&rdo;
容音抿起唇:&ldo;你的父母為什麼要這麼做?&rdo;
&ldo;誰知道呢,大約是想研究狼孩?&rdo;
魏軒喝光了石榴汁,懶懶地躺平。
他雙手交疊擱在腦後,盯著天花板,聲音有些低:&ldo;後來大約是想起來我這個實驗品了,研究員們把我接到了基地。&rdo;
&ldo;他們想要開發我的腦域,每天都想辦法教我東西,就是嬰幼兒的那些玩意,比如搭積木,做算術。可惜當時的我不服從管教,還愛咬人,所以他們馴服了我。&rdo;
馴服……
人類馴服動物的方式無外乎那幾種。
容音微微皺起眉。
&ldo;之後我變得溫順了許多,甚至超過了他們的預期,我漸漸學會識字了。他們畢竟是我的父母,在我變得無害後,他們就不再拿鐵鏈子拴著我,我能夠在某個範圍內自由活動。&rdo;
&ldo;再後來,我學會了叫爸爸媽媽。他們的研究也結束了,我被放出了基地,從此我們過上了幸福快樂的生活。&r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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