扮得美美的就不能打架,我一向照打不誤。”
“可我做不到啊!”她穿著三吋高跟鞋,連走路都不會了。
“小冰兒,這就是習慣問題了。相信我,只要維持這種打扮十年,保證你就算踩著高蹺去追賊都沒問題。”
十年!那時候她早就退休了。江山代有才人出,龍冰不是那種戀棧高位的人。
當年她和龍傲會起意成立龍門,只因為他們都是無父無母、備受欺凌的華僑孤兒。
沒有大人的保護,兩個中國小孩在紐約黑街裡掙扎著求生存,常常還要跟貓狗搶食物。
有時候,他們甚至活得比豬狗還不如。
流浪貓狗還有善心人士偶爾會提著食物來餵養,但沒有人會理他們這些藏在黑暗角落裡辛苦求生的街童。
大家都說,像他們這種孩子就算長大了,也只會成為社會的毒瘤。
也的確是,很多街童長大了,男的就去混幫派、女的就去做妓女。
某些街童在冬夜裡被凍斃了,報警處理,那些警察到來時還會說死了也好,省得將來給國家添麻煩。
如果這個世界上有上帝,龍冰想,他們龍門這些天生天養的孤兒一定是被神所遺棄的一族。
所以他們才要團結起來,爭權、奪勢、取財,改變上帝判給他們的命運。
她相信在不久的未來,他們都會成長到可以獨立撐起一片天的程度。
到時,也就是她功成身退的時候了。
“楓姐,我想這樣就夠了。”一套合身旗袍、一雙三吋高跟鞋,和一臉讓她發癢的濃妝,已經是龍冰的忍受極限。“我並不想完全改變自己。”
“可我不喜歡半調子啊!”龍楓還沒玩夠呢!“事情做一半很差勁的。”
“但當我完全不再像我自己,右森還會開心嗎?”
“嗯……這是個很難回答的問題。”
“所以嘍!”龍冰希望立刻回到龍門,讓王右森看一眼她美美的樣子,然後,她要馬上脫掉這雙該死的高跟鞋。她的腳快瘸了。“我們回去吧。”
“唉!”龍楓好洩氣。“下次我一定要找個人來徹底改變一番。”她第一次嚐到改變人的滋味,過癮極了。
“有需要的話,通知一聲,我會幫你的。”當然,前提得是,那玩具不是她,龍冰。
龍冰這輩子沒有人誇過她漂亮。
大家都說她清秀、有氣質、能幹、冷靜……總之,她曾以為自暈水遠都與“漂亮”二字無緣。
回想一下,上午她扭捏著走出大門時大夥兒的表情,到現在,她不過換了套衣服、化點彩妝,那些原本對她吐得要死的龍門兄弟突然都用眼睛一亮的表情看她。
她的改變真的有這麼大嗎?
她開始有些相信龍楓的話;男人都是視覺性動物,他們對美麗的女人是完全沒有抵抗力的。
她忍不住期待王右森看到她時的反應。
如果他也能欣賞她的改變,那就不枉她被這雙高跟鞋絆倒八次,扭了腳踝、傷了膝蓋的痛了。
她默默地坐在他的房門口,等著他的歸來。
龍門在臺灣的堂口門面雖然差,但裡頭卻很寬廣,佈置也極有格調。
但就因為地方太大了,讓她覺得很不習慣。
以前跟王右森一起住三合院時,那裡的坪數雖然也不小,但磚造房屋的隔音畢竟沒有龍門這種特殊裝潢的效果強。
每天清晨,她在客房睡覺的時候都可以聽見他在庭院練拳的聲音。
晚上,他喜歡一邊洗澡一邊唱歌,他的聲音和他的外表一樣,都有一種很清澈、很純粹的味道。
他沒有買車,每天都要擠公車上班。
這對有恐女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