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母不可置信的挑起眉梢,心想,這丫頭早就認識兒子?
像是讀懂她眼裡的疑惑,幸福就把他們大學的經歷告訴給了她。
“我想,路局長對我也有好感,可能是覺得我很傻氣,沒什麼心機。試想,誰會拿著一百元假幣還給失主?”
路母臉上的疑惑漸漸褪去,眼底目光柔和了一些。這丫頭還真坦蕩,這倒出乎意料。
“後來,我知道了路局長的身份,知道了他高不可攀的家世,我承認,我對路局長,不,那時,我一直叫他大師兄。我對他有好感,可我不確定那是不是愛情。後來,知道他的身份後,我把那僅存的好感也抹殺掉了。我有一個同鄉同學,我父母都說,我們家世相當。”
說著,幸福哽咽一下,含著淚花,笑說道:“其實,不止你們這種富貴之家講究門當戶對,就連我們平民百姓就是講究的。我父母是普通百姓,所以,他們希望自己女兒也找一個普同百姓。因為這樣,他們的女兒才不會受婆家的氣,若是自己女兒嫁一個比自己強太多的男人,不止我,就是我的父母都覺得低人一等,仰人鼻息的生活不是我和我的父母所要的。
於是,我跟我的同鄉結了婚,因為,我們有相同的生長環境,相同的家世背景,相同的價值觀。後來,我丈夫出軌了,跟了一個大他十幾歲的女人,後來,我們離婚了。”
再來之前,路母在家已經準備了幾個晚上。她在腦海中把那個叫“陳幸福”的女人定了位,以為她就是一個妖媚的狐狸精,把兒子迷得五迷三道。她還準備了許多說辭,只要狐狸精敢跟她叫板挑釁,她就叫她好看。
可,她萬萬沒想到,這個女孩子長著一張白淨的臉,素面朝天,彎彎的眉毛只是修了修,也不是紋眉,潤澤的唇瓣,竟然連口紅都沒打,只是塗了一層薄薄的唇膏,衣服也大方得體,乾淨利索。確切地說陳幸福給她的印象不是女人,更像是女孩。
她看了半晌,也沒看出哪裡有一絲狐狸精的影子。
尤其讓她驚訝的是,這個女孩子竟然如此坦誠,她不隱瞞對兒子的好感,但絕不是膚淺的崇拜和獻媚,而是一種平等的人與人之間的尊重和坦蕩,不張狂,也不自卑。
路母看著她,竟然漸漸生出了幾許心疼和好感。她同情地看著幸福,抽出一夜紙巾遞給她。
“謝謝……”幸福擦擦淚水,接著說道,“路局長得知後,給了我不少幫助。”
像是下了很大決心,幸福說道 :“路夫人,我和路局長之間不會有什麼,以前不會,今後也不會。真的。我是一介平民,可也算念過幾天書,有些道理我也懂。我不會做出那些烏七八糟的事,更不會纏著路局長,這個您儘管放心。”
路夫人輕嘆一聲。現在不是女方纏著男方的事,是她那個溫文爾雅的兒子發脾氣,在家裡作呢!
“我是一個普通人,只想要普通人的幸福,我寧可坐在腳踏車後邊笑,也不願坐在寶馬車裡邊哭。如果因為我以前的言行,給您和你的家庭造成不便,那麼,請您原諒!以後,不會了。”
想自己的弟弟在他單位上班,想自己和他有過肌膚之親,幸福覺得更加對不起路璐。是自己一時把持不住,連累了他。
他是一個仕途順利的男人,他有野心,有抱負,自己以前的所作所為,確實幼稚,還差一點兒害了他。如果她彌足深陷的話,真就害了他。他是好人,幫過自己,自己怎麼既然如此自私?
看著坐在對面的路母,幸福心底又滋生出幾許歉意來。
現在,幸虧路母及時找到她,不然,路璐的前途也許會毀在自己手裡吧。
看著路母眼裡同情憐憫的目光,幸福突然覺得好笑。自己差點兒害得她兒子身敗名裂,她卻還同情她?
“陳小姐,